現在有很多比較好的國企。會有六險兩金,所以這個兩金壹住房公積金。另壹個是企業年金。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職業年金。總的來說是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單位叫“企業年金”,事業單位叫“職業年金”。它們是壹個概念,起著同樣的作用。
那麽,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是什麽關系呢?
首先,兩者性質不同。基本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企業需要為合法員工購買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不同,它只是單位的壹項福利制度,不具有強制性。有條件的單位可與職工協商後決定是否發放。
管理部門不壹樣。養老保險由人社局管理,職業年金單位自行管理或委托銀行等機構管理,但必須在人社部門備案。
其次,承擔風險的主體不同。養老保險由人力資源、社保局或國稅局管理,國家事業單位背書。職業年金是由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的職業年金計劃產生的風險,壹般委托第三方機構管理。
說白了,職業年金和基本養老保險相當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的“雙保險”。雖然兩者都是為養老生活做規劃,但職業年金更像是壹種員工激勵方式。擁有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無疑有助於增加退休後的養老金收入,壹般能增加幾百元。
但是,目前很多單位都沒有為職工建立“職業年金”,相當壹部分職工沒有享受到這種補充養老金。能為員工繳納企業年金的企業壹定是好企業。同時,其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標準不得低,兩者是互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