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貫徹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方針,以質量和效益為前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支撐,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促進工程勘察、設計、制造、施工深度融合,化解過剩產能,促進轉型升級,提升建築業綜合競爭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2)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適應建設項目市場需求,充分發揮建設單位、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在施工方式改革中的主導作用,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形成質量效益明顯提高、企業互利共贏的良好局面。政府創造政策環境鼓勵工程總承包的發展。政府投資項目和國有投資項目率先采用總承包,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用總承包。
堅持改革創新與規範管理相結合。堅決打破現行體制束縛,大力推進建設方式改革,簡化監管程序,優化投資環境,鼓勵設計、施工、制造企業融合發展,推進工程技術創新。完善工程總承包招標投標和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規範市場秩序,確保質量安全。
堅持試點先行和逐步推進相結合。選擇基礎好的重點地區和地方,先行開展總承包試點,總結經驗,發展企業,培養人才,形成示範效應。堅持試點先行、分步實施、循序漸進,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總承包,促進建築業整體轉型升級。
(3)工作目標。通過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發揮傳統產業優勢,推動建築業轉型升級,建設建設強省,到2025年,工程總承包將成為工程建設市場的主要承包方式。完善政策體系,健全監管體系,配套服務支撐,培育發展具有總承包能力的企業1萬家以上,打造壹批國內外品牌總承包企業,培養具有現代施工水平的專業人才1萬人以上。
二、重點任務
(四)大力推進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改革。各地要把改革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作為城鄉建設改革的重要任務,打破分段、碎片化的工程承包壟斷地位,積極鼓勵建設單位以總承包方式實施項目建設,釋放工程總承包市場需求。通過需求拉動供給,帶動總承包市場供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工程建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以總承包為主導的工程建設市場。
(五)逐步實行工程總承包。2017至2020年,裝配式建築采用總承包,政府投資新建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園林工程,國有投資新建項目逐步采用總承包,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建項目和PPP項目采用總承包。到2020年,長株潭新開工項目總承包比例達到30%以上,並達到其他市州。2021至2025年,政府投資新建住房、市政、交通、水利、園林項目,國有投資新建項目采用總承包,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建項目和PPP項目采用總承包。到2025年,長株潭新開工項目總承包比例達到70%以上,其他市州達到50%以上。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建設工程市場的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工程總承包推進計劃,分步穩步推進施工方式改革。
(六)完善工程設計審查制度。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總承包前組織設計企業編制初步設計文件,並將初步設計文件報有關部門審查並取得初步設計批準文件。對於小型、簡單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以在項目總承包前組織設計企業編制方案設計文件,並報有關部門審批。初步設計文件(或方案設計文件)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政府投資項目,應依據初步設計文件(或設計文件)編制項目預算,報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審批後方可進行項目總承包。
(七)規範工程總承包招標活動。加快建立適應工程總承包的招標管理制度,制定工程總承包評標辦法,建立工程總承包評標專家庫。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總承包招標,依法選擇中標企業,並對未中標企業給予適當補償。總承包項目的招標內容應當包括詳細工程勘察、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零部件制造、設備采購安裝、裝飾裝修等。建設單位和中標人可以采用總價合同或者成本加報酬合同約定分包事項。除納入總承包範圍且依法必須以暫估價形式進行招標的項目外,總承包企業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分包,但不得將全部業務壹並或單獨分包。
(八)建立工程技術進步的激勵機制。加快推廣建築信息模型技術和裝配式建築,對招標活動中采用建築信息模型技術和裝配式建築的總承包企業給予加分。總承包企業應當采用先進的工程技術對設計、施工和運維進行優化,組織編制優化方案,並報建設單位批準後方可應用於工程實踐。優化方案能有效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節約投資、降低運行維護成本、延長設計壽命的,建設單位可根據產生的效益給予獎勵。各級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應當鼓勵工程總承包企業開展工程技術創新。
(9)加快設計施工壹體化。深化工程建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支持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制造等企業的重組整合。鼓勵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制造企業相互參股。鼓勵設計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獲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和行業壹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企業完成的相應規模的總承包業績可作為其工程業績的申報。具有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申請不同類型工程設計資質的,應開始申請乙級資質(無乙級的除外)。鼓勵企業在園區投資建立裝配式建築、零部件制造基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提高工業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十)大力開展工程總承包金融創新。鼓勵保險公司開展工程總承包保險業務創新,為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供應企業、制造企業提供綜合工程保險服務。在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同時,鼓勵施工單位購買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工程總承包招標應實行銀行擔保或擔保公司擔保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金融機構應積極開拓工程總承包金融業務,提供各種信貸支持。
(十壹)加強工程總承包監管。總承包工程的施工圖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審查。總承包工程的分包必須按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後進行。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總承包企業應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在相關許可和備案表格中增加總承包企業、總承包項目經理等欄目。對承擔分包任務的設計企業或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得要求其與施工單位簽訂設計合同或施工合同,不得作為申請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自行施工或者分包施工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組織分包企業配合施工單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並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十二)總承包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總承包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負責,並對質量和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分包不得免除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承擔工程總承包的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資質,承擔分包業務的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只有設計資質或者施工資質的企業承擔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應當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將施工或者設計業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自行進行設計或者施工的,不得將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總承包企業應當制定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企業法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和分包企業的責任,建立質量安全獎懲制度,加強質量安全日常管理。
(十三)建立工程總承包咨詢服務支持體系。圍繞工程總承包,加快建設結算支付、投資咨詢、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支撐體系。各級財政部門和國有企業要把工程總承包作為政府工程和國有投資的主要采購方式,按照包幹合同直接支付。議價和調價部分,單獨編制決算,審批後支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按合同約定提供可調整部分的決算報告。審計機關應當對包幹合同、議價和價格調整進行監督。投資咨詢和勘察設計企業要提高可行性研究水平,深化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招標代理企業應當制定工程總承包代理操作規程,加強對招標、資格預審、評標定標等活動的管理。工程監理企業應當增加勘察設計技術人員,培訓勘察設計專業知識,提高勘察設計質量監督能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在概算中增加詳細的地質勘察、施工圖設計和裝飾。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重組整合,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編制工程總承包相關定額。
(十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對采用總承包模式的財政性資金項目,按照《湖南省財政監督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對預算、結算、決算進行全過程審查和監督。未中標的總承包企業的補償以總額為限,補償的計算基數、標準和總額不得超過原未中標方案設計單位的補償標準。在不超過投資預算的前提下,總承包企業采用技術創新或設計施工優化節約投資的,可給予總承包企業節約投資部分的50%作為獎勵。總承包服務費和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應控制在《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基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的通知》(蔡健[2016]504號)規定的建設單位管理費控制數以內。
(十五)規範總承包項目稅收征管。積極落實增值稅改革稅收政策,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內部管理流程,加強進項稅管理,主動防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風險,不斷提高抵扣比例,實現應抵盡抵,適應新稅制,釋放增值稅改革實際效果。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承接工程總承包的,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其他企業在項目總承包中發生的R&D費用,應按照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三、工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推進工程總承包的目標任務,將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納入地方重要改革,作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組織具體實施,並納入工作督查考核指標體系,定期通報考核結果,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和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總承包;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和推進公路、鐵路工程總承包;各級水利部門負責指導和推進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統計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依法做好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統計工作。
(十七)加強示範和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積極引導建設單位優先開展工程總承包,從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入手,通過試點擴大提質增效示範效應,培育壹批工程總承包骨幹企業,組織經驗交流,充分調動積極因素,推進施工方式改革。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發展工程總承包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廣泛宣傳工程總承包的基本知識和政策法規,提高社會認知度,營造各方關註和支持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良好氛圍。
(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級財政部門采取工程總承包方式有效節約財政資金的,應當優先保證支付。在安排涉及工程建設的試點示範時,要按要求推進項目總承包。申請科技項目和標準項目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優先考慮。應鼓勵總承包項目參與評獎。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總承包項目職業技能培訓的投入。
(十九)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總承包企業要大力培養總承包管理、工程技術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懂設計、懂施工、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才。鼓勵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工程總承包相關課程,推動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在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增加工程總承包相關內容。
(二十)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在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過程中,相關行業組織積極反映企業訴求,協助政府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制定相關行業標準和示範文本,為工程總承包提供人員培訓和培訓服務,交流工程總承包經驗。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