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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連續漲停的交易規則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壹個交易日中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以該合約上壹交易日結算價為基準的某壹漲跌幅度,超過該範圍的報價將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各品種漲跌停板百分比相對來說不是固定的,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漲停板也是不同的,比如中金所是10%,鄭商所是5%等。不同品種漲停板也是不同的,如果市場交易活躍話,交易所還會調整漲停板百分比。

中國證券市場股票不包括被特殊處理A股的漲跌幅以10%為限,當日漲幅達到10%限為上限,買盤持續維持到收盤,稱該股為漲停板,ST類股的漲跌幅設定為5%,達到5%即為漲停板。漲停板,是指當日價格停止上漲,而非停止交易。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只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壹種交易制度。

有些交易所會為證券、商品、合約設定單日漲跌幅限制,比如限定個股單壹交易日最多只能較上收盤價上漲或下跌10%,當價格升至當日價格上限,就稱為漲停板,跌至價格下限則稱為跌停板。有些交易所會在漲停板或跌停板時停止交易,直至市場價格脫離價格上限或下限;也有交易所會在短暫停止交易後於擴大的價格區間內恢復買賣。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制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我國滬深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幅限制,漲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漲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幅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壹般說,開市即封漲停的股票,勢頭較猛,只要當天漲停板不被打開,第二日仍然有上沖動力。兩種情況為不開板的和開板的漲停板,而第壹種情況又分為無量空漲型和有量仍封死型;第二種情況為吃貨型、洗盤型和出貨型的開過板的漲停板。

在漲跌停板交易制度下,以漲停板最有力,但是,物極必反,在相對高位或在大盤不好盤整震蕩時,主力有可能借漲停板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