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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萬歷略論明朝萬歷年問的“進獻助工”

萬歷二十四年三月,乾清、坤寧二宮被大火燒毀。當年六月,萬歷皇帝開始派出礦監稅使,前往各地采礦收稅,籌措銀兩,“以助大工”,重建二宮。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壹股“進獻助工”熱。上自宗室親王、內閣學士,下至低級軍官、監生生員,紛紛向皇帝進獻白銀、年俸,乃至祖宗遺產、海外金銀,形成壹場鬧劇,並且融入礦監稅使的更大鬧劇之中,折射出當時的采礦收稅,實為壹場掠奪民間財富的災難。

[關鍵詞]明代萬歷;礦監稅使;白銀;呂宋

[中圖分類號]K24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18X(2012)04-0108-06

方興(1980-),男,首都師範大學博士後工作人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明清史。(北京 100048)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明代多元化社會的形成與國家應對”(項目編號:10BZS020)的階段性成果。

“明之亡,實亡於神宗。”萬歷二十四年(1696)開始,向全國各地派遣宦官,開礦榷稅,實為加速明朝滅亡的重大因素。本文擬提取這壹過程中發生的幾個插曲,以揭示這壹事件的本質特征。

壹、二宮重建與礦監稅使的派出

明神宗萬歷二十四年六月十九日(1696年7月14日),京衛府軍前衛千戶仲春上疏,奏請開采礦山,“以濟大工”。

此時距離張居正去世僅十二年。經歷了萬歷二十年至二十壹年的“援朝鮮”、“平巴拜”,以及其他種種的花費,明朝財政已經捉襟見肘。戶部太倉每年額收稅銀三百萬兩,但每每因天災人禍,難以完額;而“九邊”壹年的軍費,就往往超過這個數字。所以,邊軍年年缺餉,戶部時時告窮。用萬歷皇帝的話說,“官民兩竭”。雪上加霜的是,萬歷二十四年三月初九日,入夜之後,皇後寢宮坤寧宮發生火災,火勢延及皇帝寢宮乾清宮。那天晚上,萬歷皇帝住在乾清官西側的養心殿。火災發生後,皇帝站在火光中,壹面祈禱,壹面眼看著乾清、坤寧二宮被大火化為灰燼。

乾清、坤寧二宮同時被燒毀,前些年曾經發生過壹次,時間是隆慶二年(1568)。十分湊巧的是,兩次都發生在三月的乙亥日。當時被認為是“上天示懲”。在內閣的動員下,萬歷皇帝不得不下“罪己詔”,表示“拊躬自責”“痛加悔懲”。但是,皇宮受災,皇帝、皇後固然受到驚嚇,損失卻要由老百姓承擔。重建二宮,在明朝屬於“大工”,即重大的工程建築,需要投入大量的財力。火災之後不久,負責二宮重建的工部提出了浩大的“大工”經費預算。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仲春提出了開采礦山、“以助大工”的主張。

其實在仲春之前,已經不斷有人提出開礦。其中有官員,他們希望通過開礦來解決朝廷用度;有商人,他們希望通過開礦發家致富,同時給朝廷納稅,官民兩便。萬歷皇帝也躍躍欲試。但是,這些建議均被當時的內閣首輔張居正、申時行以“祖宗”時候的教訓擋了回去。因為在明朝,官府開礦費用高、收效低,從來都是得不償失;私人開礦則容易發生社會治安問題。正統時期,浙江礦徒在葉宗留的領導下,就由小規模的鬧事演繹成壹場曠日持久的戰爭。

萬歷十六年前後,山西五臺山壹帶出現了壹個有三千多人的頗具規模的采礦團夥,領頭的名叫張守清。張守清在前後兩任山西巡撫默許下向朝廷請求繳納礦稅,以取得合法采礦權,甚至還和山西晉王府的兩個宗室聯姻,和皇家攀上親戚。但是,這個具有壹定規模並且找到了保護傘的民間采礦組織,不久就被明朝政府取締,張守清在略作抵抗之後,解散了礦工,向官軍投降。

這個事件顯示了當時主持國家事務的文官們不允許私人組織開礦的決心,而采礦的有利可圖卻給萬歷皇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重建二宮需要大量經費,戶部籌措面臨困難。仲春在這個時候提出采礦的主張,正中萬歷皇帝下懷,當即命戶部、錦衣衛各派官壹員,押同這位“原奏官”仲春,壹同前往開礦。此時執政的內閣大學士張位既苦於財政的拮據,也受到家鄉民眾在西南地區開礦卓有成效的感染,治國理念和張居正、申時行不同,“以為利出於天地之自然,可益國、無病民”,因而贊成了皇帝的決定。這樣,從萬歷二十四年六月開始,從京師到各地,從中下級軍官到商人胥吏,紛紛向政府報告各地礦源,請求派人督導開礦。壹場轟轟烈烈的采礦運動,在四百年前的中國大地上拉開序幕。

但是,這場采礦運動並沒有像西方後來所發生的事情那樣,將中國引上“產業革命”的道路,卻變成了壹場徹頭徹尾的鬧劇,給當時的明朝和中國帶來重大的災難。所有與此相關的行為,借口則是“助大工”,即助二宮重建,目的都是為著白銀。所以,在派礦監往各地開礦後不久,又派宦官充當稅使,直接向民間收稅。在這個過程中,興起了壹股向皇帝“進獻”白銀的浪潮,理由也是“助大工”。這股浪潮融入礦監稅使的浪潮之中,正可以展示萬歷年間采礦收稅的實質。

二、官員、宗室及各色人等的進獻

萬歷二十四年五月,戶部在提出重建二宮經費預算之後不久,向皇帝訴苦:“本部協濟大工銀兩,難於措置。”於是提出恢復征收早已停止的“贓罰銀兩”,也就是對因貪贓枉法而論處的官員處以罰金,以彌補“大工”經費的不足。接著,又命各省清理缺官未補而結余的官俸以及其他閑余銀兩,“協濟大工”。兵部也響應號召,挪移了十萬兩本來用於購買草料的銀兩,“以助大工”。僅從這幾件事情,就可以看出當時明朝的財政狀況。以萬歷年間城市經濟的繁榮,壹個統治著近億人口的政府,重建兩座宮殿竟然如此困難。這些都發生在府軍前衛仲春提出開礦濟工的主張之前。也難怪萬歷皇帝壹見到仲春關於開礦協工的奏疏,立即給予批示。

就在兵部提出挪用草料銀兩的三天後,內閣大學士趙誌臯等人上疏,表示“捐俸助工”。萬歷皇帝對他們的這壹舉動給予表彰,認為此舉“具見忠君體國之義”。雖然萬歷皇帝表示,“俸以養廉、祿以酬功,乃國家常典”,但還是批準了他們的請求。

按理來說,大學士的行為應該帶動整個官僚集團捐俸助工,但是,他們的表率,並沒有得到官員們太多的響應。從萬歷二十四年六月開始,到三十年止,見諸記載的類似行為僅有以下數例:二十七年三月,南京太常寺卿遊應乾、光祿寺卿陳洙、應天府府尹熊惟學,各捐俸壹年以助大工。萬歷二十七年閏四月,南京工部尚書郝傑、大理寺右少卿劉懷恕捐俸助工。萬歷三十年五月,不久前召進內閣的大學士朱賡捐俸壹年助大工。北京的六部、都察院,平日專門對皇帝、對內閣提出批評意見的言官們,均沒有見到行動。這應該是因為明朝的官俸實在太少,捐俸助工,於事無大補。但是這不能說明明朝的官員們都在過窮日子,只是因為通過貪汙或受賄得來的財富,不能通過這種方式暴露出來。萬歷皇帝對官員們捐俸助工的興趣也不高,除了對大學士的捐俸略加表彰,其余壹概“報聞”。更泄氣的是崇信伯費甲金,捐祿助工,“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