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第[2016] 120號
壹、目標和任務
到2016年底,基本實現全國聯網,啟動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2017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並擴大到年底符合轉診條件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逐步將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常住人員納入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範圍。
二、基本原則
(1)規範便捷。堅持為參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服務。參保人只需按規定支付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醫療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按約定支付。
第三,規範異地就醫流程
(5)規範轉出流程。被保險人在跨省就醫前,應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登記。參保地經辦機構按照當地規定為參保人員辦理異地病歷備案手續,建立異地病歷備案人員數據庫,實現動態管理。參保地經辦機構將異地醫務人員信息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部級經辦機構),形成全國異地醫務人員數據庫,供醫療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獲取異地醫務人員信息。
(6)規範結算流程。參保人異地就醫出院時,異地就醫地經辦機構通過全國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將異地就醫人員住院費用等信息實時傳輸給異地就醫地經辦機構, 並由就醫地經辦機構根據當地規定計算參保人和各項醫療保險基金應支付的金額,並將計算結果通過全國結算系統發回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供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直接結算。
如果妳還有其他保險方面的問題,請來:保護更多的魚,談談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