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方面,《辦法》明確,貸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符合申請貸款條件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商轉公”貸款和單筆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上限為50萬元。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以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期限不超過12個月。鼓勵符合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新市民在全市範圍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審核、貸款償還等方面實行同城待遇。
《辦法》提到落實人才住房政策,實行人才租賃住房購建代理。政府可以直接為商品房市場購買部分小戶型房源,作為人才租賃房,加速商品房庫存去化,促進房企資金退出。
在支持剛需群體購房方面,《辦法》提到,鼓勵開發企業靈活開展團購房等營利性促銷活動。篩選優質房企和房源,針對教師、醫務工作者、現役(退役)軍人、警察、應急救援人員等群體,實施精準對接,設立“特價房折扣超市”,優化交易服務,加快商品房去庫存。
同時,對支持開發貸款、降低個人房貸利率的金融機構,在新增政府財政存款、基金賬戶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為65438+2022年2月31。在此期間,繳存職工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辦法》還提到,要優化土地供應。推出部分配套完善、位置相對優越的商住地塊,合理確定起拍價,提升房企拿地積極性,提振市場信心。同時,加大對央企的招商推介力度。鼓勵國有企業單獨或與地方企業聯合開發建設商品房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