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校園規劃委員會2005年第三次會議於3月2日上午在北閣二層會議室召開。會議主要針對應征設計單位提交的“北京大學燕園主校區文物保護規劃應征設計文件”、北京北大科技園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提交的“成府園區建設項目前期土地轉性及建設項目立項工作”、體育教研部提交的“‘五四’體育場新建庫房和借物室設計方案”、基建工程部提交的“東操場改造設計方案”等項目進行了審議。
會議由校園規劃委員會主任林鈞敬主持。校園規劃委員會副主任史錄文、呂斌,校園規劃委員會成員閆敏、李強、張虹、楊仲昭、李國忠、支琦、倪斌、張書仁、翁劍青、王宏昌,紀委周友光,審計室王雷,考古文博學院孫華等出席了會議。校園規劃辦公室成員郭立佳、夏旭東,基建工程部肖水高等列席了會議。
壹、對已獲準立項申請工程項目的方案評審
1、關於“北京大學燕園主校區文物保護規劃應征設計文件”的評審:
北京大學燕園主校區文物保護規劃編制經費已納入2005年專項預算。根據發展規劃部與基建工程部聯合發布的“《北京大學燕園主校區文物保護規劃》方案征集活動通知”要求,三家設計單位響應並按期提交了應征設計文件。提交應征設計文件的三家設計單位均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歷史所的設計報價為99.2萬元,未就版權進行聲明。北京建工建築設計研究院設計報價為65萬元,聲明版權歸北京大學所有。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設計報價為60萬元,聲明版權歸清華大學所有。雙方簽訂合同後,清華大學依照合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北京大學完成並提交保護規劃設計成果。
會議經過認真評審,認為此次我校的“文物保護區規劃”是以能夠通過北京市文物局、國家文物局的評審為基本前提,以有利於學校未名湖區的合理利用與發展為目的,規劃的編制具有較大的挑戰性。經過投票表決,設計單位的優選順序為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歷史所、北京建工建築設計研究院。會議研究決定由發展規劃部和基建工程部與排名前兩家的設計單位就規劃目標、周期、版權、報價等細節進行進壹步商談,選擇最終簽訂合同的設計單位。如果選擇排名第壹的設計單位,則無須再提交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審議。
會後,發展規劃部向排名第三的北京建工建築設計研究院及時通告了評審結果。2005年3月3日下午由發展規劃部副部長呂斌主持,在紅壹樓1201室召開了與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的商談會。基建工程部莫元彬,發展規劃部郭立佳、夏旭東,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呂舟、魏青等出席了會議。2005年3月7日下午由發展規劃部副部長呂斌主持,在紅壹樓1206會議室召開了與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歷史所的商談會。發展規劃部倪斌、郭立佳、夏旭東,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歷史所王力軍等出席了會議。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明確表示規劃目標、規劃周期等滿足北京大學要求;北京大學擁有規劃成果的使用權;60萬元的報價乃是最終通過國家文物局審批的報價。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提出學校要求的設計周期過短,無法完成編制工作。最終確定委托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編制北京大學燕園主校區文物保護規劃。
2、關於“‘五四’體育場新建庫房和借物室設計方案”的評審:
“五四”體育場新建庫房和借物室建設項目立項申請已於2004年7月7日經校園規劃辦公室會議初步審議通過,並於2004年7月26日經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基建工程部委托設計單位進行了建築方案設計。會議對設計方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同意按照此設計方案進行下壹階段的建設工作。
3、關於“東操場改造設計方案”的評審:
“第壹體育館東操場改造規劃申請報告” 已於2004年2月25日經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基建工程部委托設計單位為東操場改造設計了建築方案。會議經過認真審議,認為設計方案的建築外形與周邊環境不協調,要求設計單位修改建築設計方案,提交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再次評審。
二、會議討論審議並通過立項申請的工程項目
1、關於“成府園區建設項目前期土地轉性及建設項目立項工作”的審議:
同意立項申請。北大科技園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申請成府園CF-W-11地塊的規劃項目名稱定為“科研成果轉化中心大樓”。同時申請成府園CF-E-01、CF-E-02地塊納入校園規劃,與校內其它地塊統壹規劃開發。會議經過認真研究,同意成府園CF-W-11地塊規劃項目名稱確定為“科研成果轉化中心大樓”。成府園CF-E-01、CF-E-02地塊納入校園規劃,規劃項目名稱確定為“教學實驗綜合樓”。會議同時確定,由發展規劃部就成府園區整體向基建工程部出具壹份規劃建設項目確認函。
2、關於 “北京大學綜合體育館建設區域天然氣管線改線申請及設計方案”的審議:
同意立項申請。由於北京大學綜合體育館以及公***教室大樓的即將開工建設,建設區域內的管線需要改線。會議經過研究,同意對北京大學綜合體育館建設區域天然氣管線進行改線。基建工程部委托設計單位設計了天然氣管線改線方案。會議經過認真審議,認為設計圖紙不夠精確、詳細,並且北側計劃新埋設的管線需要穿過多處路口,同時會破壞英傑交流中心南側廣場的石材鋪裝。因此,暫不同意立項申請方案。會議決定,由基建工程部通知設計單位綜合考慮、細化設計並提出優化設計方案後提交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再次審議。
3、關於教育基金會提交的“鐫刻‘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捐款芳名錄’請示報告”的審議
同意立項申請。為鼓勵並吸引海內外各界友好人士對我校百周年校慶的捐贈與支持,學校曾在《百年慶典項目書》中公布“捐資與鳴謝辦法”,其中允諾凡為我校百周年校慶捐資壹萬元人民幣以上者,將在百周年紀念碑上留名。教育基金會建議盡早在校內適當地點鐫刻“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捐資芳名錄”(暫定名)。會議經過認真研究,同意鐫刻“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捐資芳名錄”,而名稱定為“北京大學百周年校慶捐資名錄”,設置地點選擇在百年紀念講堂內的合適位置。要求教育基金會將相應捐資人姓名、金額等詳細、準確的資料盡快提交校園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委員會委托北京大學藝術學系的翁劍青委員提出“名錄”外形及具體設置位置方案,然後提交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審議。
三、會議討論審議暫不同意立項申請的工程項目
關於“在暢春園建設臨時性保潔用房申請報告”的評審:
暫不同意立項申請。由於學校簍鬥橋區域建設拆遷工作的開展,燕園街道辦事處聘用的兩名保潔工居住的房屋需要拆除。燕園街道辦事處申請在暢春園南門值班室的北側搭建15.6平方米臨時性房屋供兩名保潔工居住。會議經過認真研究,認為搭建臨時性房屋將影響暢春園小區的園區環境,同時選擇搭建房屋的位置將擠占停車位,因此暫不同意在暢春園建設臨時性保潔用房。建議街道辦事處另擇較為合適的方案,並建議甚至可以考慮采取其它的機制解決社區家屬樓的保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