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數據可以看出,我國私募股權基金主要選擇上市退出,這主要是由於上市退出的回報率最高,其他方式的障礙。而中國缺乏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許多在國內上市的企業無法選擇到國外上市。股改後的IPO再次開閘,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敞開了大門。07年是中國股市的大牛市,a股市場的吸引力明顯增強,國內資本市場已經成為風險投資機構在中國的主要退出渠道,但隨著股市的暴跌,08年中國資本市場已經不如07年火爆。而且由於IPO的成本很高,海外上市出去也承受了巨大的成本,所以給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帶來很多障礙
私募股權基金的現狀與具體政策和資本市場不發達密切相關,與發達國家成熟的資本市場相比,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方式存在障礙,以下是具體分析:
1.公眾有壹定的局限性
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選擇基本上是IPO的方式,但也存在壹些障礙。在中國資本市場配套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主板市場對上市公司的要求很高,使得高科技風險小而成本太高的公司沒有了IPO的機會。同時,我國中小企業板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二板市場,不能完成我國證券市場多層次建設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使命。上述情況
退出機制不完善對於國內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發揮了作用,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主要缺陷是法律不完善,沒有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私募股權在我國法律中沒有得到明確的認可,這對於私募股權在我國的發展非常不利,我國政府應該盡快明確私募的法律地位。而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阻礙了私募基金投資者以股票的形式轉出;修訂後的破產法不利於私募股權基金的破產清算退出漏洞;在並購、回購和破產清算法律法規的制定上,應盡量鼓勵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並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