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借醫保電子證書,參保人可在指定藥店掃碼購藥,在掛號、就醫、取藥、診療、住院等應用場景實現掃碼結算。在定點醫院。還可以辦理參保繳費、異地就醫網上備案、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申請等醫保業務,查詢參保情況、結算報銷、賬戶余額等信息。
電子醫保卡的好處如下:
1,方便快捷。掛號、繳費、購藥、住院等就醫流程均可在手機上完成;
2.豐富的應用。廣泛應用於醫保掛號、就醫購藥結算、異地就醫等業務場景;
3、安全可靠。通過加密算法和實名認證,以動態二維碼展示,安全可靠,認證唯壹;
4、國家通用。標準全國統壹,跨地區互認,全國通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