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對應的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後上壹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建立個人賬戶前實際繳費年限)× 1.4%。
註:統籌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當年工資指數為參保人當年工資總額除以上壹年度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年度指數取1.0。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統壹制度規定、統壹資金調度使用、統壹經辦管理、統壹信息系統為主線,統籌協調發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
所謂統籌,就是在壹定範圍內統壹規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統籌地區負責本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的結余,結余主要由本統籌地區支配和使用。缺口壹般需要同級政府和同級財政來填補。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參保人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不用於個人積累,主要用於發放退休老人養老金;同樣,被保險人退休後領取的社會統籌養老金也不是來自於之前自己繳納的保費,而是來自於在職年輕人繳納的保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壹條* *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