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開始顯現。近年來,壹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利用醫療保險調整基金管理的漏洞,醫療保險基金,特別是部分民營醫院經營者參與詐騙,嚴重影響了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和醫療保險改革的穩定推進。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壹些醫院和醫生無視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將醫療保險基金視為唐勝育,非法擁有。各地欺詐保險事件時有發生,手法呈現有形化特征,但目的相同:騙取國家醫療保險基金。
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地位公安要與紀委(監委)、醫療保險、衛健、市場監管部門組成聯合咨詢小組,在特別治理和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發揮各機關的職能,與醫療保險、衛健、市場管理局***同實施特別治理和日常監督。對不同的檢查對象,對重點管理、特別治理、醫療保險欺詐行為的嫌疑職務犯罪,應立即移送紀委。
加強輿論宣傳,暢通舉報渠道利用電視媒體和網絡媒體揭露欺詐保險的典型事例。與此同時,通過媒體報紙、報紙采訪、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制定了舉報電話發表、醫療保險解釋、《刑法》法規解釋、防止欺詐政策規定舉報獎勵方法,對整個社會形成了強大的輿論攻勢,營造了“不想欺騙、不能欺騙”的社會氛圍。
定期集中對刑事民警進行定性定罪、案件梳理、調查取證、打擊方法的專業訓練,加強打擊水平,實施特殊打擊行動,安排各部門,盡快梳理相關線索,集中開展打擊,將打擊成果利用電視媒體和網絡媒體向社會公開,遏制違法犯罪分子。
醫保局與財政部聯合宣布,成立欺詐騙保舉報獎勵制度,提供欺詐騙保線索者最高獎勵10萬元。各省也相應成立了當地區的舉報獎勵細則,對經查實的舉報線索,根據涉案金額給予舉報人肯定比例的獎勵金。目前全國各地已經有很多參保人獲得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