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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麽條件?

繳納住房公積金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申請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時間不少於2年;

3.自籌資金達到所購房屋總價的30%以上;

4.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如下:

1,保障,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更快更好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住房公積金在資金上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對職工的互助性;

3、長期來看,每個城鎮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止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補貼。

公積金辦理流程如下:

1.受理的話,需要借款人填寫貸款申請表,授權借款人(及其配偶)查詢征信系統,經核對無不良貸款或不良信用記錄後,向中心提交貸款所需材料;

2、審批時,中心審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確定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和期限。借款人申請組合貸款的,中心在審批貸款金額和期限後,打印組合貸款聯系單,提交給借款人在組合貸款銀行辦理商業貸款。組合貸款完成後,將相關材料提交給中心。借款人支付相關費用後,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3、抵押登記後,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機構)憑有關抵押登記的書面文件到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辦理預抵押登記手續,並將預抵押竣工材料交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記材料並核實後,委托銀行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購房優惠政策。如果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在銀行利率上會享受很大的優惠。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