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保”患者:按壹個醫保年度計算(65438+10月1-65438+2月31)。報銷標準是:
起付線-3萬元,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支付15%;
3-4萬元,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
4萬元-7萬元,由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支付5%;
7萬元-654.38+07萬元,大額共同基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
654.38元+0.7萬元以上的部分,個人繳納654.38+0.000%。
2.退休人員住院期間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基本醫保”患者:按壹個醫保年度計算(65438+10月1-65438+2月31)。報銷標準是:
起付線-3萬元,91%統籌基金支付,4.5%個人支付,4.5%補充基金支付;
3萬元-4萬元,統籌基金支付94%,個人支付3%,補充支付3%;
4-7萬元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個人支付1.5%,補充支付1.5%;
7萬元-654.38+07萬元,大額共同基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
654.38元+0.7萬元以上的部分,個人繳納654.38+0.000%。
3、“老年大病保險”住院期間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患者:按壹個醫療保險年度(65438+10月1-65438+2月31)計算。報銷標準是:
起付線-7萬元,大病醫保基金支付60%,個人支付40%;
7萬元以上部分(含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個人自付100%。
4、《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住院期間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患者:按壹個醫療保險年度(65438+10月1-65438+2月31)計算。報銷標準是:
起付線-7萬元,大病醫保基金支付60%,個人支付40%;7萬元以上部分(含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個人自付100%。
5、學生和兒童大病醫療保險住院期間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學生兒童重疾醫療保險”患者:按壹個醫療保險年度(每年9月1-次年8月31)計算。報銷標準是:
起付線-654.38+0.7萬元,大病醫保基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
超過17萬元的部分(含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個人自付1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