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壹位7歲的男童因為雙手嚴重燒傷被送醫,醫生診斷發現,該男童還存在重度營養不良等問題,並且,全身都有煙頭燙傷的疤痕。該男童曾表示是他的父親用繩子綁住自己後,拿起打火機燒的,事情曝光後,其母回應稱:"孩子調皮經常偷東西,這壹次是丈夫失手造成的意外"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並控制嫌疑人。
據悉,該男童傷勢較為嚴重,因家屬沒有及時送醫,男童身上已出現感染壞死情況,雙手僅右臂能保住部分,而左臂將要截肢處理。男童家屬在10月28日送醫男童至南方醫院,後因家庭經濟條件不好,返回老家繼續治療。10月31日因男童病情惡化又轉回南方醫院。男童4歲前和爺爺奶奶在老家生活,2017年被接到在惠州務工的父母身邊。院方了解到施暴人員可能是該男童的父親,因此事涉及故意傷害便報警處理。
這類父母虐童事件讓人心痛的同時,也伴隨著不解,為什麽父母能對親自養育的孩子這麽殘忍?事實上,這些虐童的犯罪人員大部分文化素質和家庭收入都較低,還有的是外來務工人員,文章開頭提到的男童家庭是比較典型的外來務工家庭。通常,這些人需要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和負面情緒,再加上情緒管理能力較差,沒有辦法緩解這些壓力和負面情緒,就容易將目光放在了弱小的孩子身上。同時,孩子的弱小和不懂得反抗,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不作為,都讓施暴者養成了打孩子的習慣。
還有的人因為從小就被長輩施暴,原生家庭的影響讓他們在成家後,容易由被家暴的受害者轉化為施暴者。此外,我國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保護法》等明確保障未成年的權益,但是,在司法的實踐上存在壹定的困境,有的受害者家屬常以家事為由阻止,增加了執法的難度。並且,因為家暴和虐童等行為常在家中進行,也讓取證有了較大的難度。由於施暴者的法律意識普遍薄弱,更容易因此產生僥幸心理,進壹步導致悲劇的出現。
被虐待的孩子除了要承受身體上的痛苦之外,也較容易出現負面的心理問題,如果孩子被暴力虐待的次數較少且程度較輕,他們所受到的負面影響和和身心傷害在及時的心理治療下,可以隨著時間推移而慢慢地淡忘。
但是,如果這些負面心理沒有及時處理,在長期的積累下,容易發展成為心理疾病。如果孩子經歷過嚴重的虐待和家暴,這些孩子通常會有嚴重的心理疾病,有的孩子即使經歷過治療,也容易復發。而施暴者也將面臨應有的懲罰,這類行為常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而起訴,在定罪之後,對方的監護權也將被剝奪。
家庭虐童案件其實並不罕見,黑龍江佳木斯的壹位4歲女童就因為被親爸後媽的虐打,在醫院的重癥監護室緊急救治,嫌疑人員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在這起案件中,該女童不是第壹次被送醫治療,周圍的鄰居也知道她被虐待,但是,知情者和家屬的不報警和不介入,壹定程度上變相地加劇了孩子的危險,尤其是施暴者常以家事為自己辨解,壹些想要阻止的知情人員也被迫放棄。
因此,大家在發現這類虐童的事件時,要積極地幫助被虐待孩子擺脫困境,及時地報警和聯系婦聯等相關部門,社區也需承擔相應的責任,壹方面給受害兒童提供保障,避免施暴者的再次傷害,另壹方面多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聯合群眾***同保護受害兒童,避免和減少這類虐童事件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