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年齡在69周歲以下的,按以下標準執行:
門診:退休人員在壹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急診費用,由本人當年醫療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支付至門診、急診自負標準,標準為700元,超出部分由附加基金按壹定比例支付,即壹、二、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分別為80%、75%、70%。
門診重疾:退休人員因嚴重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個人醫療賬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承擔。
住院治療(含急診觀察室觀察):退休人員住院治療壹年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費用,設置住院起付線(2000年6月65438+2月31之前退休的退休人員為700元;2001 1以後退休的為1200元),住院起付線以上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92%。
家庭病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80%由統籌基金支付,其余由個人醫療賬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承擔。
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8萬元。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退休人員住院和急診觀察室觀察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以及門診大病或家庭病床發生的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按上述規定支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由個人承擔。
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以下標準執行:
門診:退休人員在壹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急診費用,由本人當年醫療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支付至門診、急診自負標準,標準為700元,超出部分由附加基金按壹定比例支付,即壹、二、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分別為85%、80%、75%。
門診重疾:退休人員因嚴重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個人醫療賬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承擔。
住院治療(含急診觀察室觀察):退休人員住院治療壹年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費用,設置住院起付線(2000年6月65438+2月31之前退休的退休人員為700元;2001 1以後退休的為1200元),住院起付線以上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92%。
家庭病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80%由統籌基金支付,其余由個人醫療賬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承擔。
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8萬元。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退休人員住院和急診觀察室觀察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以及門診大病或家庭病床發生的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按上述規定支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由個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工資總額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