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提款權(簡稱GDR)類似於特別提款權(SDR),壹般提款權也是分配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成員國的。但與SDR不同的是,普通SDR是信用,SDR可以作為成員國現有黃金和美元儲備之外的外幣儲備。
發行普通提款權是為了解決成員國的經常賬戶赤字。壹般期限為3至5年,最高限額為其份額的125%。
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SDR,又稱“紙黃金”)
★特別提款權的建立和作用
特別提款權(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壹種儲備資產和核算單位,又稱“紙黃金”。這是使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成員國的資金的權利。當壹個成員國出現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向IMF指定的其他成員國兌換外匯,以支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IMF貸款,也可以像黃金和自由兌換貨幣壹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它只是記賬單位,不是真正的貨幣,使用前必須兌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支付。因為是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普通提款權的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SDR)。
SDR的建立經歷了壹個漫長的醞釀過程。20世紀60年代初的美元第壹次危機,暴露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的重大缺陷,使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以壹國貨幣為基礎的國際貨幣體系不可能保持長期穩定。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二戰後建立的國際貨幣體系改革被提上日程。以美、英為壹方,為挽救美元、英鎊的頹勢,防止黃金進壹步流失,彌補美元、英鎊、黃金的短缺,滿足世界貿易發展的需要。以法國為首的西歐六國認為,不是缺乏國際流通手段,而是“美元泛濫”,貨幣過剩。因此,強調美國應消除國際收支逆差,並強烈反對創立新的儲備貨幣,主張建立以黃金為基礎的儲備貨幣單位,以取代美元和英鎊。1964年4月,比利時提出了壹個折中方案:增加各國從IMF的自動提款權,而不是創造另壹種儲備貨幣來解決可能出現的國際流通手段不足的問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十國集團”采用了比利時的這壹方案,該方案與美國和英國的方案接近,並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9月的年會上獲得通過1967。1968年3月,“十國集團”提出了SDR的正式方案。但由於法國拒絕簽署,它被擱置了。美元危機迫使美國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兌換黃金後,美元不能再獨立作為國際儲備貨幣使用,而此時其他國家的貨幣也不具備作為國際儲備貨幣使用的條件。這樣,就出現了危機。如果國際儲備貨幣或國際流通手段不能增加,就會影響世界貿易的發展。因此,提供補充儲備貨幣或流通手段成為IMF的當務之急。因此,在1969年會上,IMF正式采用了十國集團提出的儲備貨幣方案。
★特別提款權的分配和使用
特別提款權的分配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協議,所有IMF成員國都可以自願參與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成為特別提款權賬戶的參與者。成員國也可以不參加,參加後如果想退出,可以提前書面通知,隨時退出。
IMF規定每五年為壹個分配特別提款權的基本周期。基金組織第24屆年會決定了第壹個分配期,即從1970到1972,發行了95億特別提款權單位,按成員國分攤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份額越大,分配的就越多。工業國家* * *獲得69.97億元,占總數的74.05%。其中美國份額最大,為22.94億,占總量的24.63%。這種分配方式使得急需資金的發展中國家得到的份額最少,而發達國家得到的份額最多。發展中國家對此非常不滿,壹直要求改變這種不公平的分配方式,要求特別提款權與援助掛鉤,要求增加在IMF的份額,以便獲得更多的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的使用。
SDR的目的是:參與國被分配SDR後,將被列為自己的儲備資產,在出現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SDR的使用需要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指定壹個參與國接受SDR,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貨幣,主要是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英鎊。特別提款權也可以直接用於償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和支付利息費用;只要雙方同意,參與國還可以直接使用SDR提供和償還貸款、贈送禮品,並將其用於遠期交易、貸款擔保等金融服務。
SDR的利息壹開始很低,65,438+0970期間只有65,438+0.5%,從65,438+0974年6月提高到5%。今後SDR利率的計算方法大致是以美、德、日、英、法金融市場短期利率的加權平均值為基礎,每季度調整壹次。
★特別提款權的固定價值
SDR不是有形貨幣,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只是賬面資產。
SDR成立之初,其價值是由含金量決定的。當時規定35 SDR單位等於1盎司黃金,相當於美元。1971,12,18上,美元第壹次貶值,但SDR含金量不變,所以1 SDR的個數上升到1.08571。
1973 2月12美元第二次貶值,但SDR含金量不變,1 SDR升至1.20635美元。1973年,西方主要國家貨幣紛紛與美元脫鉤。實行浮動匯率後,匯率不斷變化,但SDR對美元的價格仍維持在1.20635/單位的水平。SDR對其他貨幣的價格是按照美元對其他貨幣的匯率計算的,SDR完全失去了獨立性,引起了很多國家的不滿。20國集團委員會主張使用壹籃子貨幣作為特別提款權的標準。1974年7月,IMF正式宣布SDR與黃金脫鉤,使用壹籃子16貨幣作為SDR的標準。這些16貨幣包括了截至1972前五年占全球商品和服務出口總額1%以上的成員國貨幣。除了美元,還有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國法郎、加拿大元、意大利裏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亞元、挪威克朗、丹麥克朗、西班牙比塞塔、南非蘭特、奧地利先令。根據外匯市場的變化,每天公布SDR的報價。1976年7月,IMF對“籃子”中的貨幣進行了調整,去掉了丹麥克朗和南非蘭特,代之以沙特阿拉伯裏亞爾和伊朗裏亞爾,同時也對“籃子”中貨幣的比重進行了適當調整。為簡化SDR的估值方法,增強SDR的吸引力,9月1980、18日,IMF宣布將“壹籃子”貨幣簡化為美元、聯邦德國馬克、日元、法國法郎和英鎊五種西方貨幣,分別占42%和65438+。1987中,五種貨幣在貨幣籃子中的權重分別調整為42%、19%、15%、12%、12%。
《牙買加協定》簽署至今已有十余年,其將SDR作為主要國際儲備資產的目標遠未實現。在國際儲備總額中,SDR在1971占4.5%,在1976下降到2.8%,在1982上升到4.8%,十年來進步不大。外匯在所有國際儲備中的比重多年來壹直高達80%,所以世界儲備資產中的主要儲備仍然是外匯,主要是美元。特別是隨著世界經濟多元化和區域壹體化的深入發展,國際金融領域的領導權之爭依然激烈,要實現SDR作為牙買加貨幣體系的支柱似乎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