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的項目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屬於《項目申報指南》中所列的技術領域。
3、必須是以生產、銷售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項目的企業應具備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主營範圍內。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5%。申請當年註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重點支持的對象
1、重點支持的項目
(1)相關高新技術領域中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具有競爭力、市場前景好、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究開發項目;
(2)科技成果轉化,特別是“863”計劃、攻關計劃、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產業化項目,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項目;
(3)人才密集、技術關聯性強、附加值高的直接促進、支撐、服務於產業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的項目;
(4)具有壹定技術含量,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以出口為導向的項目,特別是具有我國傳統優勢,加入WTO後能帶來更多市場機遇的項目;
(5)有壹定基礎的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孵化器內企業的項目,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辦企業的項目;
2、重點支持的企業
(1)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前景好和成長性好的企業;
(2)科技人員或海外留學人員攜帶具有良好產業化前景的高新技術項目創辦的企業。
不支持的對象
1、不支持的項目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的項目;
(3)低水平重復、壹般加工工業和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
(4)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5)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並得到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
(6)實施周期過長或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
(7)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8)國防專用項目;
(9)未列入《項目申報指南》範圍內的項目。
2、不支持的企業
(1)外商獨資企業和中方擁有股權未超過50%的中外合資企業;
(2)已經上市的企業以及上市企業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