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藥前需要向藥房工作人員出示醫保卡,告知需要醫保報銷;
2.藥房工作人員會根據醫保政策規定核對患者信息和醫保賬戶余額,確認所購藥品是否在醫保報銷範圍內;
3.藥房工作人員會將購買的藥品信息錄入醫保系統,同時患者需要支付自費部分;
4.醫保系統會自動結算報銷部分和自費部分的金額,直接把報銷部分的金額轉到藥店的賬戶上;
5.藥房工作人員會將報銷的金額退還給患者,並提供相應的發票和藥品清單。
整體醫療保險支付的含義如下:
1.統籌醫療保險繳費是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納入統籌賬戶。主要可用於報銷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門診醫療費用;
2.壹般來說,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與醫保統籌賬戶相對應的是醫保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裏的錢主要來源於醫保費裏工作人員繳納的部分,可以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和在定點醫療機構買藥。
綜上所述,建議在醫保報銷前,先了解當地的醫保政策法規,咨詢相關部門或藥店的工作人員,以便更好的操作。同時,建議在購買藥品時註意藥品的質量和合法性,避免買到假冒偽劣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