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領取住房公積金,首先需要確認自己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領取條件。
2、前往當地的住房公積金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同時住房公積金工作人員會告知妳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或者住房公積金申請人員可登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上下在申請表。
3、前往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將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蓋章,並準備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4、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5、住房公積金人員對妳的申請審核通過後,通常會在1-3個工作日內將公積金打到指定的銀行卡或者存折。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離休、退休的;
6、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出境定居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具體提取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具體操作時,建議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咨詢和辦理,以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