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去杠桿監管措施的不斷推進,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發生了壹些變化:
壹是銀行業擴張增速放緩。截至2017年4月末,銀行業資產同比增速由2016年末的16%降至13%。2017年上半年,約4家全國性大中型商業銀行總資產出現下降,多數銀行二季度總資產增幅低於壹季度。從不同類型的銀行來看,今年以來中小銀行擴張速度快於大銀行的局面已經扭轉,中小銀行去杠桿逐步落實。今年壹季度季報顯示,五大行總資產較去年末增長3.67%,而8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僅增長0.81%,4家上市城商行資產增長3.64%。
二是去杠桿推高同業負債價格,增加商業銀行負債成本。受去杠桿政策影響,市場流動性相對緊張。雖然央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和MLF維持適度流動性,但同業負債成本持續高位運行,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
三是去杠桿,壓縮同業資產。去杠桿導致商業銀行利差空間收窄,同時監管要求進壹步規範同業資產操作。因此,商業銀行的同業資產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如果用銀行對金融機構債權規模來近似同業規模,同比增速將從去年四季度的20%以上下降到2017年6月末的11%。
第四,去杠桿擠壓“影子銀行”,商業銀行表外理財逐漸萎縮。商業銀行去杠桿集中壓縮了部分表外業務,導致表外融資進壹步壓縮,部分表外業務轉回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
去杠桿化的影響如下:
三是流動性管理壓力加大。目前流動性覆蓋率仍處於達標過渡期,達標要求將逐年提高。但同業負債主要受外部因素影響,波動性較大,不利於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因此,去杠桿會進壹步加大流動性管理的壓力。
(二)同業業務去杠桿化及其影響分析。
金融去杠桿以來,同業業務受到抑制,增速下滑。3、4月份,同業存單凈融資額也明顯下降。股份制銀行凈融資額收縮最為顯著,連續兩個月下降超過80%。近期銀行發行同業存單主要以滾動發行維持資產為主,新增發行增速得到控制。
從去杠桿對同業業務的影響來看
第壹,直接造成部分業務暫停。出於審慎考慮,銀行經與監管機構和同業溝通,考慮到目前監管政策中存在尚未明確或自身把握不透的相關政策要求,已經暫停了部分同業業務的開展,具體包括:停止開展投資理財業務;暫停同業資金對接銀行授信審批資產業務;暫不投資新的直貼票據的資管業務等。
第二,導致同業業務規模壓縮。在資產方面,由於投資理財、同業資金對接等業務的暫停,存量業務到期難以續接,資產規模不得不壓縮。在負債方面,隨著各機構同業業務規模的壓縮,同業資金融出量將有所下降,從而影響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令銀行被動下降規模。
第三,業務創新基本停滯。目前同業機構對於監管尚未明確的業務都比較謹慎,市場缺乏創新環境,交易對手之間創新合作阻礙較大,創新業務模式難以形成。
(三)銀行資產管理業務去杠桿情況及影響分析
自2014年開始,由於實體部門融資需求持續下滑,此前蓬勃發展的“非標”業務大幅萎縮。為維持必要的收益和規模擴張,影子銀行體系轉而通過委外加杠桿方式,將資金大量配置到債券、股票、私募股權等資產市場,本質上是利用了從央行獲得資金成本較低、市場上存在相對高收益投資標的之間的套利機會。
委外業務基本來自銀行資金,委外管理人大多為券商、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此輪連發多道指令要求降低杠桿,引發了銀行委外資金的贖回拋售風,對債市形成了壓力。特別是壹些小城商行被強制去杠桿,相應的資管公司或基金公司就必須以虧損為代價賣債,資產加速貶值。今年前三個月委外基金的規模縮量顯著。統計顯示,截至壹季度末,有916只基金的資產凈值在2億元以下,其中有222只小基金的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占基金總數的27.2%。
對資管行業而言,本輪去杠桿除了帶來各類資管產品自身杠桿水平的下降之外,壹個重要影響就是對委外管理人的洗牌。簡單通道業務失去存在的基礎,機構間的合作由此升級為優勢互補;委外投資出現分化,在委外管理人的選擇上,更加註重投資能力;市場將完善委外投資的管理機制,建立白名單機制,加強定期匯報和溝通,實行末位淘汰制度,規定委外管理人跟投比例等。這些都將對資管行業產生深遠影響,引導行業回歸資產管理的本質。
(四)銀行金融市場業務去杠桿情況及影響分析
銀行金融市場業務自營投資以債券投資為主,其中又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重。債券市場加杠桿的通常方式是通過債券回購來進行融資,通過進行多次質押回購循環操作,讓投資者購入數倍於自有本金的債券量,提高杠桿率。
2014年至2016年10月我國債市出現持續近三年的牛市行情,中債銀行間債券總指數累計上漲23.5%。銀行債券投資的比重整體上升,2014年至2016年債券投資占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比重由13.1%提高到22.8%。2014年至2016年金融機構債券投資余額增速分別為15.6%、36.3%和25.3%。銀行通過發行同業存單和理財產品主動負債所籌措的資金大量投資債市。截至2016年底,銀行理財產品資金配置於債券資產的比例為43.76%。
在2016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中央提出要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金融市場去杠桿的壹系列措施主要依賴貨幣政策調控以及產品層面監管政策的落地。主要措施如下:壹是央行頻繁使用創新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市場,逐步擡升資金成本,迫使金融機構去杠桿並鼓勵資本脫虛向實。二是調整場內質押式回購規則。2016年12月《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結算風險控制指引》出臺,2017年4月《質押式回購資格準入標準及標準券折扣系數取值業務指引》出臺,從杠桿率限制、入庫債券標準從嚴等方面修訂了回購交易的業務規則。三是監管協同升級,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指引限制產品層面的杠桿率。自2016年起,“壹行三會”陸續出臺《關於進壹步加強信托公司風險監管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監管的通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及《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對於產品杠桿明確提出監管要求。
壹系列去杠桿政策對金融市場產生的影響有:
第壹,銀行間債市出現較為劇烈的調整。2016年11月份以來,隨著貨幣政策由前期的穩健偏寬松逐漸轉向穩健中性,監管推動金融去杠桿,銀行間債市出現較為劇烈的調整,中債綜合指數從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初累計下跌3.44%,10年期國債收益率從2.73%上行至3.70%。
第二,債券市場成交量明顯縮減。今年壹季度銀行間債市現券日均成交量同比下降19%;4月份同比下降25%,環比下降22%,5月份同比下降21%,整個二季度同比下降19%。
第四,市場利率走升並逐步向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傳導。在貨幣政策中性疊加金融去杠桿政策影響下,去年四季度以來貨幣市場利率中樞有所擡升。今年5月份,同業拆借加權平均利率為2.88%,分別比去年12月份和去年同期高0.44和0.78個百分點;質押式回購加權平均利率為2.8%,分別比去年12月份和去年同期高0.36和0.85個百分點。
壹般來看,貨幣市場利率向債券市場走勢的傳導總體較為順暢,兩者走勢較為壹致。去年四季度以來,債券收益率跟隨貨幣市場利率上升而上升。1年和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由2016年10月末的2.17%和2.74%升至今年5月末的3.45%和3.61%。
同理,貨幣市場利率走高也對銀行貸款利率形成壹定傳導。今年3 月份,非金融企業及其他部門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5.53%,比去年12 月和去年同期分別上升0.26 和0.23 個百分點。在壹般貸款中,執行上浮利率的貸款占比為58.57%,比去年12 月上升5.84 個百分點。
第五,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相應加大。近年來,隨著貨幣供應方式變化,央行公開市場操作主要采用逆回購和 MLF,目的是“削峰填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調控方式的轉變意味著央行的貨幣投放要緊盯市場需求,在緩慢擡升資金成本的同時,還要確保不出現流動性危機。如此壹來,央行貨幣政策工具操作頻率加大,流動性投放的波動性增加導致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相應加大。
金融去杠桿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壹)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加大
近年來,監管明確商業銀行同業負債不超過全部負債的三分之壹,而去杠桿加大了同業負債價格的波動率;同時,市場資金價格長期高位運行降低了部分企業的融資需求,宏觀經濟中M2增速出現明顯下降,從而導致全社會存款增長難度加大,導致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進壹步加大。
(二)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渠道有待拓寬
結合國際監管經驗,2015年銀監會正式印發《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修訂)》。從2016年開始,央行宏觀審慎評估體系也將宏觀資本充足率和杠桿率納入管理範疇,重點對商業銀行的資本數量和質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上近期出臺的壹系列監管措施,表外業務可能存在回流表內的趨勢,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及杠桿率也存在管理壓力。若商業銀行未來要保持合理的資產負債杠桿水平,就需要拓寬外部資本補充渠道,緊跟監管形勢變化,積極通過各類資本工具的創新研究,增強資本外部補充能力。
(三)監管政策細節亟待明確
目前對於部分問題,監管部門與市場機構之間還存在分歧,溝通協調需要時間,同時考慮部分政策還需進壹步明確標準,預計監管層從完成全部檢查到監管政策執行細則出臺仍需相當壹段時間,這將對下半年受監管影響較大的同業業務開展產生影響。
(四)業務判定標準有待明確
從目前檢查反饋來看,各地監管機構在具體業務問題上的認定標準不盡相同,需要銀監會進行標準統壹。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各地銀監分支機構的監管力度也有所差別。多數分支機構僅對可以明確判斷存在違反現行監管規定的業務提出整改要求,主要還是監管指標套利或者違規放貸等方面問題。對於壹些涉及“同業空轉”的判定由於沒有明確的標準,也有少數分支機構並未直接提出整改要求。
政策建議
(壹)加強監管政策協調配合、穩妥有序推進去杠桿
壹方面要加強“壹行三會”之間的信息***享和政策協調,統籌貨幣政策措施和金融監管措施的出臺,避免政策疊加***振觸發無序去杠桿風險。另壹方面,要合理把握去杠桿的政策節奏和力度,避免引發銀行過快壓縮信貸和表外融資損害短期經濟增長。
金融監管方面,特別註意絕不為處置風險而引發新的風險。壹是監管政策實行新老劃斷,新增部分按照新的監管標準進行,對存量業務允許存續到期後進行自然消化。二是合理安排過渡。自查督查和規範整改工作之間安排4至6個月的緩沖期,為銀行實現合規達標預留時間。
(二)加強風險提示和輿論引導
銀監會表示,立法工作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要針對突出風險,及時彌補監管短板,排查監管制度漏洞,完善監管規制。銀監會公布了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稱今年將加快對銀行股東代持、資管業務、理財業務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
金融去杠桿更多著眼於通過化解金融風險以實現經濟長久、平穩、持續增長。在此過程中,需把握好節奏,防止急於求成引發市場激烈動蕩,因此應加強輿論引導,幫助市場形成穩定、有效的金融監管預期,實現制度協調、金融穩步去杠桿。同時,監管層應將監管重心前移,由註重事後控制轉換為註重事前、事中控制。
(三)加強監管合作、完善穿透式監管
在現有分業情況下,需統籌金融信息統計工作,對風險摸底防控,重點排查,加強監管合作,實現穿透式監管,進壹步提高風險信息披露標準和金融產品信息披露水平,切實防止監管套利。長期來看,需要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針對資產管理業務構建和設計統壹的整體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的全覆蓋。
(四)建議明確政策細則、統壹政策執行標準
對於風險資本計提、同業資金投資的嵌套穿透等相關問題,建議在充分調研和考慮業務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盡快明確相關政策,以免由於政策不明確而導致業務暫停。另壹方面,建議統壹各地監管分支機構的執行尺度。
(五)協調推進經濟領域和金融領域的各項改革
金融去杠桿旨在為實體經濟的長效發展營造壹個健康的金融環境,但是經濟持續、平穩增長的關鍵仍依賴於實體經濟領域的改革。“脫實向虛”問題的癥結在於實體經濟的效率低下,其中快速攀升的企業債務杠桿、房地產泡沫、大量“僵屍”國企對金融資源的長期占用都是影響經濟改革和提升效率的重要障礙,這些問題不解決,“脫實向虛”問題仍會卷土重來。
顯然,金融加杠桿是在實體經濟復蘇乏力的背景下產生的。長期來看,唯有協調推進經濟領域和金融領域的各項改革,才能使金融回到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而實體經濟效率的提高也將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發生,進而實現經濟和金融的良性循環,讓商業銀行積極回歸本源,有效服務客戶,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六)積極創新外部資本工具、拓寬資本補充渠道
在維護金融穩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下,商業銀行不論是從監管還是從自身經營的角度,都有必要進壹步提高資本的質量和數量,目前商業銀行外部資本補充主要包括股權融資、優先股和二級資本工具債幾種方式,後續應進壹步在監管機構的引領下,加強資本工具創新,為商業銀行穩健發展提供支持。
本文源自《債券》雜誌
相關問答:金融高杠桿有什麽影響 答:金融高杠桿在放大收益的同時,會同時增大風險。最鮮明的例子就是08年金融危機,危機前美國投行賺得盆滿缽滿,危機後雷曼兄弟倒閉,世界經濟大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