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票價收入:收入內容包括車站發售的旅客票價收入、乘降所上車票價收入、旅客票價加價收入(季節性、優質優價)。
2.行李運費收入:收入內容包括發送行李運費、變更到站行李運費,國際聯運國內段運費。
3.包裹運費收入:收入內容包括發送包裹運費,變更到站包裹運費,國際聯運國內段運費。
4.郵運運費收入:收入內容包括自備郵政車掛運費,租用郵政車和占用郵車容積使用費及郵政押運人員乘車費。
5.貨物運費收入:收入內容包括發送現付、到付、後付整車運費,發送零擔貨物運費,發送集裝箱貨物運費,快運費,冷藏車運費,短途附加費,國際聯運國內段運費,自備車、貨車和租用鐵路機車掛運費,變更到站貨物運費,分卸作業費,特種貨車使用費,回送費,集裝箱使用費,拼箱費,電氣化附加費,煤運特價收入。
6.其他收入,主要有:
(1)客運其他收入:到站和列車補收元票旅客票價收入,列車發售臥鋪票價收入,補收旅客攜帶品超重及超限運費,到站發現行包品名、重量不符補收運雜費,退票費,包車租車費,行包變更手續費,行包運雜費遲交金,行包查詢費等。
(2)貨運其他收入:過秤費,取送車費,貨車使用費,貨車延期使用費,貨車篷布使用費,非運用車使用費地方鐵路貨車使用費,守車租用費,工程線貨車使用費,隔離車使用費,集裝箱延期使用費,自備(租用)貨車停放費,制冷費,冷卻費,押運人乘車費,貨物變更手續費,貨運計劃違約金,到站補收貨物品名、重量不符運費,收回貨主責任墊款,超載違約金,驗關手續費,滯留費,貨車清掃洗刷除汙費,施封作業費,機車作業費,運雜費遲交金,查詢費,防風網使用費,鐵路碼頭使用費,捏報貨物品名違約金,進出口貨物聲明價格費等。7.客貨運服務收入:收入內容包括站臺票費,送票費,行包保管費,接取送達費,攜帶品暫存費,補票手續費,國聯集裝箱服務費等。
8.旅遊車上浮票價收入。
9.鐵路運營臨管線收入。
10.保價收入:收入內容包括行包保價收入和貨物保價收入。
11鐵路建設基金收入。
12.鐵路關聯收入。
包括協議運輸加價收入、自備車管理費等。中央鐵路運營業務的營業額為上述收入的全額。對地方鐵路、中央鐵路、合資鐵路、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和中央新建鐵路的運營業務收入,在確定其營業額時,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