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2024年無錫失業能拿多少?

2024年無錫失業能拿多少?

2024年1起,無錫失業保險上限標準調整為2490元/月。

支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如下:

1.本人已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1年。

2.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卻因為自己無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斷就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辦法》規定了哪些情形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主要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辭退、開除、開除勞動者、用人單位違法或者違反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辭職。因上述情況造成失業的,職工有權申請失業保險。

3、已進行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失業登記的目的是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考慮到失業保險的壹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求職是很有必要的。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綜上,2024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上限標準調整為2490元/月。執行對象為5438年6月+2024年10月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且符合今後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標準調整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審核並及時發放,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前,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1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