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報銷比例:參保人員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支付50%,壹個醫保結算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參保人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5%,二級醫療機構為80%,壹級醫療機構為85%;
3.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門診護理:提供需求大、費用負擔重的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等5種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門診護理,相關疾病門診治療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元;
4.意外傷害報銷:被保險人突發傷害造成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基金規定支付。
揚州醫療保險門診報銷流程如下:
1,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報銷;
2.經審查,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可即時辦理;
3.申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時,申請人應先扣除本社保年度住院費用自付部分,再扣除本社保年度門診額度自付部分(居民醫保無門診額度),然後據實報銷。
揚州醫療保險門診報銷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綜上所述,以上是揚州醫保門診報銷需要的材料,希望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