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農業光伏電站首先要對太陽能資源進行論證,在資源滿足可開發條件下,再與地方政府簽訂投資開發協議,然後進壹步落實土地面積、土地性質等;
2、通過縣級能源主管部門、州能源主管部門將項目向省能源局申報列入“三年滾動計劃”前期工作項目;
3、項目列入“三年滾動計劃”前期工作項目後開展相應前期工作;
4、項目業主自願參與年度省能源局組織的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
5、項目如取得規模配置後,按要求向省能源局申請備案,項目備案後方可辦理開工手續。
向省能源局申請核準,支持性文件可由縣級有關部門出具。須提交以下文件:
(壹)送出線路工程初步設計(代可研)審查意見;
(二)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用地預審意見;
(三)環保部門出具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四)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制)
(壹)光伏電站
1.前期工作向省能源局申請開展前期工作,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業主與縣級地方政府簽訂的開發協議;
(2)光資源評估報告;
(3)縣級主管部門(設區的由市級主管部門)出具上報文件。
2.項目備案由省能源局進行備案,備案前須爭取到國家指標配額。備案須提交以下材料:
(1)縣級主管部門(設區的由市級主管部門)出具上報文件;
(2)光資源評估報告(壹般由省氣象局出具);
(3)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土地使用說明;
(4)電網公司出具電網接入方案;
(5)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第壹條 光伏電站價格:
(壹)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將全國分為三類太陽能資源區,相應制定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各資源區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標準見附件。
(二)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等環保電價,下同)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