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手續:
單位繳存業務
廊坊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
單位賬戶設立
廊坊公積單位賬戶設立手續
其它繳存業務
廊坊公積金變更登記手續
廊坊公積金註銷登記手續
廊坊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廊坊公積金賬戶封存與啟封手續
廊坊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廊坊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手續
註:不能以個人名義繳存公積金,只能通過單位與個人***同繳存。
繳存地點:
廊坊各區縣市的公積金服務中心
廊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繳存比例
廊坊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標準按職工上年度月工資額的5%至12%繳交。
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應當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應當根據國統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法規》核定。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 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當月工資總額;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當月工資總額;
港澳臺同胞和個體工商戶繳存基數
繳存額度
(1)單位月繳存額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字比例。
港澳臺同胞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職工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港澳臺同胞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註意:實行月(日)工資制的單位,月繳存額可以安照當月職工的實際工資分別乘以單位和個人的住房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如何計息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我國法規的利率計息。[當前年利率:1. 5%]
每年6月30日為結息日,結息區間為上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所有非銷戶賬戶均參與結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