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是為栽培田家炳中學品學兼優、有誌服務社會、熱愛國家的高中畢業生,用於獎勵考入我國15所重點大學的學生,鼓勵其積極完成本科學業,並可以推動各校提高教育素質,培養更多傑出的專才。
(二)獎金和獎額
每校每年設“田家炳榮譽獎”兩名,每生每年獲獎學金人民幣4000元,直至規定學期內(最多4年)畢業為止;另設“田家炳優異獎”五名,每生壹次性獲獎學金人民幣2000元。
(三)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須為田家炳中學就讀高壹至高三的畢業生,及就讀本基金會規定的大學的本科生;
2. 申請人須是品學兼優,立誌貢獻國家,並且積極參與課外活動和有熱心社會服務的崇高誌向;
3. 家境清寒的學生優先考慮。
(四)申請程序及辦法
1. 獲獎學生必須就讀以下15所全國重點高等學院:
清華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吉林大學
北京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中山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四川大學
復旦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南大學
南京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山東大學
2. 各省市的田家炳中學校長須在每年9月30日前附函填表向基金會推薦該學年度符合條件的新舊本科學生名單;
3. 學校每年依例最多推薦7名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獎學金,基金會擇優審核確定“田家炳榮譽獎”和“田家炳優秀獎”學生人選;
4. 被推薦學生須被上述指定大學所錄取,並辦妥各項入學手續;
5. 填寫“田家炳基金會《田家炳中學優秀畢業生獎學金》”申請書壹式兩份,並由學校校長簽字、蓋校印,另附學生身份證、中學學生證、三年高中成績證明、畢業證書、高考成績通知、大學入學錄取通知書和大學學生證等的復印件;所有文件復印件須經田家炳中學校長簽字蓋章證明後寄送基金會;
6. 基金會對學校報送的資料將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委派代表進行面試或調查,進壹步核查申請學生條件、素質及學業成績;基金會保留取舍的決定權;
7. 學校所提供各生的資料必須真實正確。如有隱瞞偽造,基金會將停止該校的申請資格五年,並必須負責退回該生全部已領取的獎學金後才恢復申請資格;
8. 田家炳基金會設計的《田家炳中學優秀畢業生獎學金》的申請書和推薦書可自行復印使用;
9. 申請學校須每年提供接受獎學金匯款的銀行帳戶、帳號和開戶銀行地址等詳細資料。
(五) 獎學金管理及辦法安排
1.基金會將專函通知各中學校長審核結果,再由校長通知獲獎學生;
2.獎學金為獲獎學生所有,校方不準挪用、借用或扣減任何費用。獎學金將在每年11月或12月下旬匯入各中學銀行帳戶,並由各中學代為分發給各獲獎學金或學生家長;
3.獲“田家炳榮譽獎”學生須在每年暑假向母校匯報並提交該學年學業成績表和未來計劃,並由母校於9月30日前寄送基金會辦理下壹年度的獎學金;不按時報送學業成績的學生或學校,基金會可停止該生下壹年度的有關獎學金申請;
4.獲“田家炳榮譽獎”學生如中途輟學或轉讀非本基金會規定的大學,獎學金將予取消。獲獎學生及其母校必須於輟學或轉學後壹個月內負責書面通知本基金會,否則所有誤發獎學金須由學校負責退回;
5.各獲“田家炳榮譽獎”學生完成學業後,請每五年向本會提供以往的工作、成就、對社會的貢獻簡報和現在的職業及詳細通訊處,以便聯絡。
田家炳基金會
二○○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