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標準除以30.4天得到日標準。之後兩個日標準相減得到日差,再乘以產假天數即可得到日差總額。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是與生育津貼標準進行比較並計算差額的標準,而不是要求用人單位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情況下,單獨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應根據女職工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用人單位未明確產假期間工資標準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確定,女職工產假前月平均工資12月除以30.4。女職工產假前在現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在該用人單位實際工作月數,按照上述方法計算。
生育保險享受哪些福利?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求由生育津貼維持。女職工生育後三個月內需要向相關部門申請生育津貼。每個人都能拿到不同的錢。有壹個計算公式,通常是除以女職工月繳費基數,再乘以假期天數。如果生育津貼低於自己的標準,差額部分應由企業補足;
2.生育保險還包括生育醫療,用於保障女職工孕期、產期和職工施行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求;
3.生育保險本著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進行籌資,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相應的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職工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
4.生育津貼有問題,需要按照相關要求上報材料,審核通過後可以辦理,但也需要學習如何合理操作。如果妳的權益受到侵害,妳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指本單位上壹自然年度參保職工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各月參保職工人數之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