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壹,工業能源結構的變化,1950年石油占有36.2%,1979年上升到50%。
其二,居民消費方式發生變化,1970年美國職工乘汽車上班的占77.7%,住宅和工商建築用油也驚人地發展。
其三,能源消費上存在嚴重的浪費,每個家庭的平均耗電量超過西歐、日本。美國《時代》周刊評論說:“在1973年石油危機的五年之後,美國仍然是壹個大手大腳的能源消耗者和能源揮霍者。”“高速公路上,大多數駕車者都對55英裏(合88.5公裏)時速限制嗤之以鼻。在住宅和辦公室中,空氣調節設備壹年四季都在開動,春夏秋冬始終保持著華氏75度(攝氏24度)左右的室溫。”“在這個由燃料造就天堂裏,僅壹天之中,所耗費的石油的油桶,如果首尾相接地起來,就可以圍繞地球半周,從紐約壹直延伸到印度的加爾各答。”1972-1973年美國曾發生兩次能源危機,1976年冬、1978年夏、冬又發生了能源短缺。為解決能源短缺, 卡特采取了開源節流兼顧的能源政策,1977年4月,卡特提出了第壹階段能源計劃,經過18個月的討價還價, 國會才於1978年10月15日批準了壹個折衷的方案。這是壹個由五個能源法案組成的壹攬子計劃, 規定分階段取消對天然氣價格的控制; 鼓勵以煤代替油和天然氣; 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者減稅; 改革用電收費標準; 鼓勵其它節能措施。1979年4月5日,卡特發表第二階段能源計劃,宣布將分階段到1981年10月取消對石油價格的管制,並要求國會通過壹項征收57%的超額利潤暴利稅計劃,用以研制發展新能源,補助公***交通和幫助低收入家庭設立能源基金。這壹計劃由於國會拒絕批準而擱淺。1979年7月15日,卡特發表廣播講話,提出解決能源問題的六點綱領,這壹計劃兼顧了開源節流兩個方面。7月16`日,卡特在堪薩斯城發表能源講話,重申第二階段能源計劃,強調為開發新能源需要耗資1 400億美元,這筆錢“必須全部來自對石油工業征收的暴利稅”,“要求石油工業給予合作,如果它們不情願合作,我將毫不猶豫地石油我擁有的權力,要各石油公司滿足我們國家的基本能源需要。”7月17日,白宮宣布內閣全體成員向總體集體辭職,第壹夫人手下的工作人員也向第壹夫人集體辭職,這在美國歷史上的罕見的,反映了能源危機的嚴重和卡特改革能源政策的決心。1980年3月13和17日,國會眾、參兩院分別通過了修正了的卡特政府提出的石油暴利稅計劃, 4月2日,卡特簽署了這壹法案,法案規定向石油公司征收50%的石油暴利稅, 以便在10年內集資2 273億美元, 用於解決能源開發的經費。5月國會還通過了發展合成燃料法案。此外,卡特政府還修建地下戰略儲備石油基地, 調整對中東的政策, 尋找新的進口能源國。卡特的能源政策雖不能應急, 也難從根本上解決能源危機, 但是, 為80年代美國能源危機的緩和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並且提供了調整能源結構和布局的寶貴經驗。整個說來, 卡特政府的經濟政策反映了傳統的凱恩斯主義理論面臨危機,和探索應付結構性危機的新政策。結構性經濟危機動搖了凱恩斯主義的獨霸地位。卡特政府試圖解決經濟滯脹難題的努力, 雖然當時收效甚微,但是為卻裏根政府提供了寶貴的借鑒, 他身為民主黨的總統, 卻不固守傳統的“新政式”的模式,可謂民主黨人中的中間路線體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