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繼承的單筆遺產數額不超過人民幣五萬元。具體限額由各地方公證協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本項規定的最高限額內確定具體標準;
2、申請繼承的遺產為被繼承人名下的存款、養老金、公積金、基金、證券賬戶內的資產、職業年金等財產;
3、申請人為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
4、申請人保證被繼承人生前無遺囑且無遺贈扶養協議。
小額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2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遺產權利憑證或者證明;
4 、載明被繼承人全部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5、申請人的承諾書;
6 、與申請公證有關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小額遺產繼承公證應當符合壹定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 第十壹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壹)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