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進程
1.接受。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2.復習。對通過初審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和額度,人事局會同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根據產業導向、企業規模、就業人數、註冊資本、利稅等因素,對申請商業貸款貼息的對象信息進行審核,核定貼息額度;
3.宣傳。經評審批準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批準。公示後無異議的,人事局發放批準通知書;
5.付款。根據有關部門的審批通知,在貼息對象提供利息支付憑證後,由財政局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資金中撥付資金。
申請材料
(1)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件(含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人個人或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業的營業執照,以及貸款使用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材料;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人擔保材料:抵押物或質押物的權屬證明及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銀行認可的鑒定部門出具的抵押(質押)物鑒定報告。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促進就業的若幹意見》二。鼓勵和支持就業和創業。
(三)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獎勵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654.38+0.5萬元。小微企業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新增職工人數達到現有職工人數的25%(100人以上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各地可根據本地情況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由此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推動落實獎補政策,按照當年各地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壹定比例,對創業擔保貸款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進行獎勵,引導其進壹步提高服務創業和就業的積極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