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的增值稅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為3%.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壹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壹個會計年度.(應納增值稅=(賣出價-買入價)/1.06*0.06
以下8種情形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繳增值稅.
1.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
2.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
4.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
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
6.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運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
7.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R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
8.經人民銀行認可的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本幣市場取得的收入.
企業之間轉讓股權要交哪些稅?
企業股權轉讓壹般需要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印花稅.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財產收入,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25%.股權轉讓合同屬於應納稅憑證,要按法律規定來交印花稅.壹般情況下,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就是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壹)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