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壹名組成,壹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壹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托的壹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壹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壹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同舉行年會。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壹。1980年4月17日,該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33.852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2.34%。中國***擁有34102張選票,占總投票權的2.28%。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壹個選區並派壹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