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指以集中的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以補償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在個人身故、殘疾、患病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行為。
保險是壹種安全可靠的保障;後來延伸為壹種保障機制,規劃人生財務的工具,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保險的內容可以從兩個角度來揭示: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保險是壹種分擔意外事故損失的財務安排,少數不幸成員的損失由包括受傷者在內的全體成員共同承擔;從法律角度來看,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壹種契約安排。保險人同意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賠償損失或者給付保險金,投保人通過購買保險單位將風險轉移給保險人。
向保險公司購買儲蓄型保險產品不僅是為了人身安全,也是壹種投資方式。保險作為壹種投資方式,可以免除銀行必須征收的個人利息所得稅,有很大的優勢。此外,除長期壽險產品外,其他保險理賠也是免稅的。而我國保險行業壹直存在預定利率的問題,在返還保費時會支付給投保人,而國內保險的預定利率與銀行利率非常接近。
從壹開始,人類社會就面臨著自然災害和事故的侵襲。古代人在與自然鬥爭的過程中,想出了應對災害和事故的保險思想和獨創的保險方法。公元前2500年左右,巴比倫王命令僧侶、法官和村長收稅作為救火經費。古埃及的泥瓦匠成立喪葬互助組織,通過繳納會費來解決籌集安葬資金的問題。羅馬帝國的士兵組織以集資的形式為陣亡士兵的遺屬提供生活費,並逐漸形成了保險制度。隨著貿易的發展,大約在公元前1792年,是巴比倫第六任國王漢謨拉比的時代,商業繁榮。為了幫助商業和保護賠償損失的騾馬和商隊的貨物,在漢謨拉比法典中,規定* * *應分擔損失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