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麽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還清貸款本息前,夫妻雙方均不得再次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在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意義
1,住房公積金是指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長期住房儲蓄,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2.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壹項極其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三大特征。
3、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這裏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綜上,住房公積金貸款1-5年年利率2.75%,6-30年年利率3.25%。單方面繳存公積金的家庭,最低貸款額度為3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家庭,最低貸款額度為4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為90萬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