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積金基數報少的話,就是每月為員工做補繳。如果是公積金繳納基數報高了,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錯繳更正。
補繳材料:
(1)《公積金匯繳書》壹式三聯
(2)《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壹式三聯。
(3)轉賬支票
到單位開戶建行辦理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