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城鎮戶籍職工社會保障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
(2)外地戶口和農村戶口的社保可選擇以下之壹:
壹、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險
b、基本養老金、大病住院、工傷、失業等。
(3)社會保險費繳費率(繳費工資×繳費率):
基礎養老金:18%,單位負責10%,個人負責8%。
基本醫療:8%,單位負責6%,個人負責2%
大病住院:2%,單位負責2%,個人不繳費。
工傷:根據企業行業,分為0.2%、0.6%、0.8%三個檔次,由單位負責,個人不繳費。
失業:2%,單位負責1%,個人負責1%。參保人城鎮戶口繳費,參保人農村戶口不繳費。
生育:0.7%,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
2.新公司必須先去地稅局辦理社保登記。
企業社保登記:
從2009年6月1日起,企業需要在地稅登記的同時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完成繳費登記十個工作日,憑經辦人身份證和單位有效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單位有效證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何壹種材料:地方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工商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繳費登記紙質證明、設立登記證明或批準文件等。
註意:繳費人完成註冊後,需要在銀行簽署壹份扣稅協議,並將壹份復印件返還給地稅前臺工作人員,由地稅前臺工作人員為其錄入銀行賬戶,以便日後代扣社保費。
(壹)所需資料(復印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加蓋公章或簽字。)
1,社保繳納登記表(適用於公司);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需提供);
3.代理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4.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本人的其他信息。
(2)程序
第壹步:準備材料,辦理稅務登記。地點:地方稅務局。
第二步:繳費登記:地稅服務廳(電話:12366-2)。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所在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電話:12333)。
備註:地稅服務大廳包括地稅社保大廳和各類辦稅服務廳。
(3)搬運說明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人應在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到地稅服務大廳對每個個人繳費人的基本信息進行詳細登記。
3.繳費人每月從1到15申報繳費。
4.社保費的代扣代繳和稅款抵扣是同壹個賬戶,繳費人必須保證在每月申報前將銀行存款全額扣繳。
5.登記後,繳納人須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開立扣稅(費)賬戶,並與銀行簽訂委托銀行扣稅(費)協議(可在地稅服務大廳領取或從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向地稅服務大廳提交其中壹份,否則不能通過扣稅(費)賬戶扣除相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在10個工作日之後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3.在原工作單位參保的職工和從未參保的職工,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社保負責人負責填寫繳費申報表;
已在原工作單位參保的職工,辦理了解除勞動關系和停征社保費,在無工作單位的情況下,無需繳納社保費或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