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暖校園”項目是為幫助高新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入學、順利完成學業,為貧困學生創造平等優質的教育環境,在政府行政資助下,通過與鄭州高新區管委會社會事務局教學管理科調研,項目幫扶轄區貧困中小學生1人,使用慈善資金1萬元。
據了解,鄭州高新區慈善總會成立於今年7月11,由高新區45家愛心企業組成。踐行慈善宗旨,慈善總會積極開展困難群眾最急需的慈善活動,立足本職,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擴大服務覆蓋面,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推動各類慈善事業,開創了高新區慈善事業的新局面。
鄭州高新區慈善總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壹步將在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領導下,在省、市慈善總會的指導下,深化各級慈善組織的聯合救助機制,加大慈善資金投入,為轄區困難群體提供更加適宜、及時的救助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自21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依法規範慈善活動,保護慈善組織、捐贈人、誌願者、受益人及其他慈善參與人的合法權益,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提議正式成立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慈善總會,現面向全區招募會員。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籌集慈善款物,在扶老、濟困和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補充作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文明健康發展。
會員條件:
慈善總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組成。凡熱心慈善事業,認可協會章程,支持協會工作,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權益,願意履行會員義務的法人單位,經自願申請、推薦或邀請,經考核合格,均可成為慈善總會會員。會員單位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 *享有協會的慈善資源,獲得協會的優先服務,監督協會的工作以及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會員權利,並按照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