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異地養老金可以合並嗎

異地養老金可以合並嗎

異地養老金可以合並。具體如下:

1、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造出社會並辦理繳費憑證,然後到新的工作單位辦理社保繳費賬戶,再拿著遷移繳費憑證到新的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賬戶合並;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法規,職工在同壹統籌範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與個人帳戶檔案,不轉移基金;

3、養老保險的全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與社會根據法律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我國法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時,或是因年老沒有過去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社會保險。

異地養老保險辦理步驟:

1、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造出社會並辦理繳費憑證,然後到新的工作單位辦理社保繳費賬戶,再拿著遷移繳費憑證到新的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賬戶合並;

2、職工在同壹統籌範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與個人帳戶檔案,不轉移基金;

3、養老保險的全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與社會根據法律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時,或是因年老沒有過去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社會保險制度。

個人賬戶資金支付給本人或繼承人的情況:

1、本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將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個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個人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壹次性支付給其合法繼承人;

3、本人未達到法定退休條件到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壹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退休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尚未領取完的個人繳費部分的余額,壹次性支付給其合法繼承人。

綜上所述,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