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助標準:學生所在學校據實免收學費。民辦高中每學年學費超過2000元的,按照每學年2000元的標準免收學費,超出部分仍可收取。
三、申請方式:辦理入學手續時,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提前免試,經民政、扶貧、殘聯等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由學校免試或補考。
4.請準備好以下材料:
1.填寫《河北省建檔立卡原件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
2.學生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沒有身份證,可以在臨時身份證辦理。如果現在沒有,可以以後補);
3.原件見戶口簿復印件(有戶主身份證號碼的頁和學生頁復印在同壹張A4紙上);
4.相關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原件(加蓋相關部門印章並與戶口簿內容壹致),領取復印件。
a、扶貧手冊(其他縣必須提供扶貧手冊復印件+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證明其仍享受政策的證明)b、農村低保,
C.農村貧困證或孤兒證,
D.父母或本人的殘疾證及蓋章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軍人殘疾不包括在內),
四項中有壹項就夠了;
5.以上復印件壹式兩份,裝訂成2套。按順序裝訂①申請表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戶口本復印件④相關證件復印件。
籌資階段
壹、學前教育階段
資助對象: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經濟困難兒童。
資助標準:原則上每生每年500-1000元。資助款將優先用於直接減免在園兒童教育費,其余部分可用於減免餐費,不會發放給兒童或其家長。
受助比例:受助兒童約占園內兒童的10%。
申請方式:每年9月,家長或監護人向所在幼兒園提出申請。
第二,義務教育階段
(壹)免除學雜費: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民辦學校學生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從2020年春季學期開始,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735元,初中每生每年935元,含取暖費85元)免除學雜費,學校相應降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費標準。
(二)免費提供教科書:向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的教科書。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城鄉義務教育階段的寄宿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四類非寄宿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2019秋季學期開始,將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四類非寄宿生納入生活補助範圍。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殊教育1500元/年)。四類非寄宿制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受助學生的生活費。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第三,高中教育階段
(壹)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學生中的貧困家庭學生,主要用於受助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市縣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確定,分為2-3個檔次。
資助比例:占普通高中學生總數的20%左右。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2)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中等職業學校特別優秀的二年級及以上學生。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3)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的補助
附屬: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壹、二年級學生,非農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涉農專業占扣除涉農專業後招生人數的15%。我省燕山-太行山連片貧困地區22個縣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含縣城)農村學生全部納入享受獎學金範圍。
資助標準: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申請方式:學生開學後向所在學校申請。
(4)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
資助對象:全省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壹至三年級的所有農村學生(含縣、鎮)、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將民族地區就讀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壹、二、三年級戲曲表演專業學生納入免學費範圍。
補助標準:從2021春季開始,免學費補助資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計算。農村學生直接免除,不允許“先收後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可對學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繼續向學生收取費用。
申請方式:學生開學後向所在學校申請。
(五)大學新生入學補貼政策
(1)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惠子計劃
資助對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通過高考和高職院校考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高職院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資助標準:省內高校錄取新生500元,省外高校錄取新生1,000元。
申請方式:高考結束後,學生向高中畢業學校或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
(2)大學新生入學援助
救助對象:在我省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具有河北省戶籍的特殊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壹次性救助。
重點對以下困難學生實施救助:
1.建檔立卡家庭(含扶貧政策家庭)學生;2.城鄉低收入家庭學生;
3.農村貧困學生救助資助;
4.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特殊情況導致入學困難的學生。
救助標準:壹次性救助標準為每生2000-3000元,具體金額由縣評審組確定,主要解決新生的差旅費和學校助學金發放前的生活費。
申請方式:高考結束後,學生登錄“河北省新生入學援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請(網站)或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請。
四、設立學生資助
資助範圍:我省普通高中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註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未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在省內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就讀並具有正式註冊的全日制學歷教育的貧困家庭子女。
資助內容:資助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課本。采用直接豁免方式,不允許“先收後還”。按照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凡建立了檔案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要履行助學金評選程序,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助學金。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提出申請。
動詞 (verb的縮寫)高等教育階段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高二(含高二)以上優秀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8000元。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大學提出申請。
㈡國家勵誌獎學金
獎勵對象: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5000元。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大學提出申請。
(3)國家補助
資助對象: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
資助標準:生均年費用3300元。目前我省現行標準分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個檔次。
資助比例:受助學生占在校學生的20%左右。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大學提出申請。
國家學生貸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農村信用社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承辦)
貸款對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立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告為準),在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大壹(含預科生)或本科生、研究生(含碩士生)。
貸款額度:專科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額度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額度不超過12000元。
貸款利息: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助,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申請方式:申請時間為每年7月15日至9月25日。新學期開學前,學生登錄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網址)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網址),填寫貸款申請表,學生和* * *借款人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
2.校內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承辦,目前僅在28所省屬公立高校提供)
貸款對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和經濟困難研究生。
貸款額度:專科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額度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額度不超過12000元。
貸款利息: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助,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申請方式:每年9月,學生向所在大學提出申請。
(五)國家對應征入伍的大學生的教育資助。
資助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畢業生、學生和新生,應征入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畢業生、學生和新生。
資助內容: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被征集為士官的大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入伍時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予以補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就讀高等學校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錄取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免收學費;對退役壹年以上、自主創業、通過全國統壹高考或高職高考並向學校報到的新生,減免學費。
補助標準: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含本金及全額還款前產生的利息)較高者;復學或新生入學後減免學費的數額,按高校實際收取的學費數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科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超標部分不予補償、賠償或免除。
申請方式:申請報名的大學生登錄全國招聘網,在線填寫並打印相應申請表,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向所在高校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補償;退役後自願返校或入學的學生和退役後被高校錄取的新生,經向高校申報後,向高校申請壹次性減免學費。
(6)“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大壹新生,如果暫時籌不到學費和住宿費,可以在註冊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進入大學後,高校的資助部門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識別困難,采取不同的措施給予資助。
(7)學校補貼
學校按規定從業務收入中提取壹定比例,用於幫助貧困家庭學生減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校內無息貸款、夥食補助、校內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等。
(八)勤工儉學
學生可以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課余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高校設立勤工儉學崗位,讓學生通過勞動獲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生活條件。學生參加勤工儉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臨時崗位報酬每小時不低於人民幣16元。
第六,研究生教育階段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普通高校成績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博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3萬元,碩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2萬元。
申請方式:每年9月,研究生向所在大學申請。
(2)研究生獎學金
獎勵對象:普通高校成績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具體標準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確定。
申請方式:研究生向所在大學申請。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資者除外)。
資助標準:博士生每生1.3萬元,碩士生每生6000元。
申請方式:研究生向所在大學申請。
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
第壹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印發的《關於印發的通知》(教財廳[2065 438+06]4號)、《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吉教財[2065 438+06]35號)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在普通高中設立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的政策》,
第二條從2016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建立合理分擔機制,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進行資助,免費提供教科書。采用直接豁免方式,不允許“先收後還”。
第三條根據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凡已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需履行助學金評選程序,符合條件的學生方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享受不低於每生每年2000元的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學生享受不低於每生每年3000元的國家助學金。
第四條資助範圍為在我省普通高中註冊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未註冊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收入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在省內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就讀並具有正式註冊的全日制學歷教育的貧困家庭子女。
第五條受助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4.好好學習,積極上進;
5.建立貧困家庭節儉生活檔案。
第六條。對建檔立卡學生免收費用的學校,暫按以下標準給予補助(每生每年):普通高校補助標準為:專科學費5000元,本科學費4000元,研究生8000元,住宿費800元,教科書費500元;中等職業學校補助標準為:區、城區學校學費2300元,其他地區學費1600元,住宿費500元,教科書費300元;普通高中補助標準為:學費2000元,住宿費500元,課本費300元。
第七條省財政廳、教育廳根據各地、省屬學校上報的上壹年度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和各級分擔比例,提出本年度資助預算。中央和省級資金將由省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達至省直管縣、市財政、教育部門及相關部門。市、縣(市、區)財政、教育部門和相關部門分別負責將資金預算下達到所屬學校。不足部分由學校業務收入中提取的補貼資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