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出院時,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壹站式報銷。
2.異地跨市就醫需要支付正常費用。不過報銷比例會適當提高。住院補償比例:參保人員在所在縣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90%;在縣外醫療機構住院:市內二級醫療機構80%,三級醫療機構65%;轉往市外醫療機構的為50%。未經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報銷40%。
二、精準扶貧戶住院有什麽手續?
1,精準扶貧戶住院,憑身份證辦理住院手續。如果他們辦理了農村新農合,可以報銷醫療費用,但如果他們沒有辦理新農合,就不能報銷住院醫療費用。
2.農村貧困人口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暫少付費),患者在辦理住院手續時向醫院提供《精準扶貧手冊》、居民醫保卡、身份證或戶口本。
3.患者住院期間,醫院會給患者提供每日費用清單,供患者查詢;如需使用自費藥品(材料),會提前告知患者或家屬,並簽署告知單。
4.醫院會在患者出院前1-2天內告知患者住院期間的壹般費用及個人應承擔的金額。
5.患者出院時,應當如實向醫院支付扣押期間由本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先診療後付費政策適用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第三,交通事故住院是否由新農合報銷?
1,該事故屬於第三方承擔的費用,不屬於村裏合作醫療報銷範圍。只有在加害人未能支付或者加害人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新嘉禾基金才會按照規定的比例先行支付。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只能用於參合人員的醫療費用補償。
四、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範圍:
1,由公共衛生承擔;
2、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3、應由第三人承擔;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殺、自殘、打架鬥毆等。;
5.出國就醫;
6、超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的基本藥物、基本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
依法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人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按照規定比例先行支付。新農合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