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金的含義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壹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壹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的分類
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壹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貨幣基金、債券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基金四大類。
三、基金贖回
1、發出贖回指令:客戶可以通過傳真、電話、互連網,或者到基金公司櫃臺或代銷機構等下達基金贖回指令。
2、贖回價格基準:國際市場上,基金的贖回價格是贖回當日的基金凈值。有些基金公司會加計贖回手續費,成為買進和贖回兩種報價。 3、領取贖回款:投資人贖回基金時,無法在交易當天拿到款項,壹般會在交易日的三--五天後付出款項。投資人可以指示基金公司將贖回款項直接匯入其在銀行的戶頭,或是寄發支票給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