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
1.社會保險是指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是由政府組織的社會保險基金,強制某壹群體將其部分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占據核心地位。此外,社會保險是壹種繳費型社會保障。資金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給予補貼,承擔最終責任。但勞動者只有履行法定繳費義務,符合法定條件,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社會保險的基本功能: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再分配功能;
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功能:
第壹,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重要工具,從而在經濟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二,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使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
社保已經成為企業吸引人才的基本條件。
3.社會保險的賠付標準: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和按照賠付標準預先估算的賠付總額,計算出被保險人承擔費用的壹定比例,作為確定保險費率的標準。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了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才能獲得公平合理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