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辦發[1997]第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副省級省會城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上海、廣東、武漢、廣州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1995《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下發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建立,對於調動企業和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增強職工自我保護意識,推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在個人賬戶管理中,存在著個人賬戶規模、記賬方式、轉移支付方式等不規範、不壹致的問題,亟待完善。今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發布,為統壹規範個人賬戶管理辦法奠定了基礎。為此,我們制定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配合當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壹工作,做好個人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部社會保險管理局反映。
附: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表(略)
2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表指標說明(略)
3 .到今年年底,個人賬戶累計額的計算方法(月積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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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的建立和使用,保護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壹,建立個人賬戶
1.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個人賬戶是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2.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資支付單位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工資收入等基礎數據。
3.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國標GB 11643-89),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建立終身個人賬戶。目前國家技術監督局還沒有公布社會保障號驗證碼,員工身份證號在公布前可以暫時使用。職工身份證號因故變更時,個人賬戶號碼不變。
4.個人賬戶的建立時間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從個人賬戶建立的時間開始計算;之後,新員工從參加工作的當月開始建立個人賬戶。
5.1.998 1天建立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儲存額除從1.998 1天開始,按11%的個人繳費工資計發,為1。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應包括參加工作當月至1997年末個人繳費累計本息。
6.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賬利息和個人賬戶儲存額等。(表格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壹般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基數(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以職工最後壹個月的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基數,下同)。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所列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超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發放,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養老金基數。
8.新招聘員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學畢業生等。)以起始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從第二年起,以上年度實際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與經批準休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休假前壹個月的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單位派出出國(境)工作的職工,按照本人出國(境)時所在單位上年度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工資基數根據本單位上壹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後重新就業的職工,以重新就業開始當月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以上年度實際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上述人員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按第七條的規定執行。
9.個人賬戶按照第七條確定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65,438+065,438+0%記入,包括全部個人繳費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個人繳費1.997的比例不低於個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補足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從1998開始,個人繳費至少每兩年增加1%,企業轉移部分相應減少1%,最終達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轉移部分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增長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目前各地個人賬戶記賬比例低於或高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並入統壹制度的工作。
10.利息按照“養老保險基金會計利率”(以下簡稱“會計利率”)計算。記賬利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等因素臨時確定,每年公布壹次。
第二,個人賬戶的管理
1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應當按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要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信息,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手續,並按要求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表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變更表。
1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單位申報將數據錄入微機管理,並據此建立參保單位繳費賬戶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根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變動表調整單位和職工繳費基數。
13.單位或者個人因故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費當月,無論全額還是部分,暫不記入個人賬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填寫欠費金額後,方可記入個人賬戶。
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足額繳納的費用計入個人賬戶,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違約發生後,未來的款項將采用滾動分配的方式入賬:即先支付前期拖欠的費用和利息後,剩余部分作為當月支付。
14.繳費年度結束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職工個人賬戶進行結算,包括當年繳費額、實際繳費月數、當年利息額、歷年累計結轉本息額。利息按照每年公布的賬單利率計算。
15.截至今年年底,個人賬戶積累額有兩種計算方式。
方法壹:年計算法。即到今年年底,每個繳費年度結束後按年計算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以上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時適用此方法)。
計算公式:今年年末個人賬戶累計額=去年年末個人賬戶累計額×(1+活期記賬利率)+個人賬戶當期記賬額×(1+活期記賬利率× 1/2)。
方法二:月積法。到今年年底,在壹個繳費年度內按月計算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以職工上月工資收入為繳費工資基數時適用此方法)。
計算公式:個人賬戶本年截止累計金額=個人賬戶上年截止累計金額×(1+本年賬單利率)+本年賬單金額本金+本年賬單金額利息。
其中包括:
本年賬戶利息=本年賬戶月積×本年賬戶利率× 1/12。
本年月賬單=∑[月賬單金額N× (12-N+1)]
(n是本年的會計月份,1≤n≤12)
償還未付利息或本息之和的計算方法見附件3。
16.繳費年度結束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錄,為每位參保職工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發給職工本人。經員工審核簽字後,每年粘貼在《員工養老保險手冊》上,妥善保管。
17.統壹制度前各地為職工建立的個人賬戶金額,與統壹制度後職工個人賬戶金額合並計算。
18.因各種原因中斷工作的職工,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不計算繳費年限,其個人賬戶由原經辦機構保留,個人賬戶繼續計息。職工工作調動或中斷前後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算,利息連續計算。
19.個人賬戶存儲的金額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提前支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個人賬戶轉移
20.職工在同壹統籌範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基金不轉移。
21.員工跨統籌範圍調動時,調動方式如下:
(1)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
(2)職工轉移時已建立個人賬戶的地區,轉移基金金額為個人賬戶1998 1之前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個人賬戶從1998 1開始記錄的儲存額總和。
(3)對於轉入時尚未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以及1998 1之前已遷入、1996之前已參加工作的職工,轉入基金金額為1996 1至轉入當月轉入的職工個人。對於1996、1997參加工作的職工,基金轉移額為參加工作當月至1997月末個人繳費累計本息。10月份1998 1天後轉入的,轉入基金金額為1998,按上述規定計算的職工個人繳費累計本息,從1998 1天後再加上165438。未建立個人賬戶期間,個人繳費部分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壹年期城鄉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4)對於年中轉出的員工,轉入當年的會計金額,轉入地區只轉出本金,不轉出當年的應計利息;職工轉出後,轉入地區對職工轉出當年的賬戶金額計息。計算方法按15條的規定執行。
(5)基金轉出時,管理費不得從轉出金額中扣除。
(6)職工轉出時,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表》(轉移表)。
(七)職工轉移時,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轉入地提供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等資料,繼續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並結合當地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做好個人賬戶之間的銜接工作。
四、個人賬戶支付
22.單位退休人員變動時,單位應填寫《退休人員變動表》,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對待遇支付做出相應調整。
23 .按照統壹的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其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中支付。
24.職工退休後,每年調整和增加的養老金,分別按照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的比例,從個人賬戶結余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25.職工退休後,個人賬戶繳費停止入賬,個人賬戶按月支付退休養老金後的余額(包括以後年度調整增加的部分)繼續計息。計算利息有兩種方法:
方法壹:年計算法。即退休人員個人賬戶余額產生的利息在每個繳費年度結束後按年計算(繳費年度內各月發放的養老金數額相同時適用此方法)。年利率計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個人賬戶年初余額-當年養老金支付總額)×本年記賬利率+當年養老金支付總額×本年記賬利率× 1.083× 1/2。
個人賬戶年末余額=個人賬戶年末余額-當年支付養老金總額+年利息。
方法二:月積法。即退休人員個人賬戶余額在每個繳費年度按月計算產生的利息(繳費年度內各月繳納的養老金數額不同時適用此方法)。年利率計算公式如下:
年利率=個人賬戶年初余額×本年記賬利率-本年月供×本年記賬利率× 1/12。
本年月供=∑[N×(12-N+1)年月供]
(n是本年度的繳費月份,1≤n≤12)
26.職工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內全部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本人,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發生上述情況時,職工所在單位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報《個人賬戶壹次性支付審批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後封存其個人賬戶檔案。
動詞 (verb的縮寫)個人賬戶繼承
27.職工在職期間死亡的,其繼承金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
28.退休人員死亡時,繼承金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繼承額=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退休時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儲存總額的比例。
29.遺產數額應當壹次性支付給死者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個人賬戶的其余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賬戶辦理完畢後,應停止支付或封存支付記錄。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30.新安置的軍隊轉業人員、退伍軍人、轉業幹部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移交的企業人員,其個人賬戶的建立,在國家有明確規定後,按國家規定執行。
31.本辦法自1998 1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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