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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基金會位於那裏。

諾貝爾基金會

諾貝爾基金會是根據阿爾弗雷德·諾貝爾遺囑的規定建立的。他的遺囑於1895年11月27日在巴黎簽署,大約壹年後,他於1896年12月10日去世。瑞典國王於1900年6月29日在議會頒布了管理該基金會和頒獎機構的章程。因此,這個基金會在阿爾弗雷德·諾貝爾死後大約三年半才出現。

受該條例約束的機構是:

1.諾貝爾基金會及其理事會和董事會;

2.四個頒獎機構:自然科學皇家瑞典學院、皇家卡洛琳醫學院、科學瑞典學院和挪威議會諾貝爾委員會;

3.五個諾貝爾委員會,負責每個獎項(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議會委員會,它本身就是壹個頒獎機構);

4.四個諾貝爾學會,分別負責每個頒獎機構。

五個諾貝爾委員會中的每壹個都有三至五名成員,由各自的機構任命。每個委員會可以召集專家參與評估和推薦工作,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以共同選舉臨時成員,臨時成員有權參與決策。成員和專家可以從頒獎機構本身的範圍之外挑選,不分國籍。委員會的職能是作為相應的獎金頒發機構,開展籌備工作並提供咨詢意見;然而,由於挪威委員會本身是壹個頒獎機構,其職能是特殊的。

諾貝爾學會由各頒獎機構成立,以便對獎項的實施過程進行必要的調查,並以各種方式宣傳基金會的宗旨。後壹項責任現在變得更加重要。括號中寫的這些協會及其成立年份如下:

諾貝爾自然科學學院(1905)下設物理系(1937)和化學系(1944)。

卡羅琳醫學院諾貝爾學會下設生物化學系(1937)、生理學系(1945)和細胞研究與遺傳學系(1945)。

瑞典學院科學諾貝爾學會有壹個諾貝爾現代文學圖書館(1901)。

挪威諾貝爾學會有壹個關於和平與國際關系書籍的圖書館(1902)。

組織、管理和財務

諾貝爾學會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由評獎機構討論選定。這些任命是不分國籍的。

諾貝爾基金會理事由獎金發放機構選派,共十五名理事,每個獎金發放機構選派三名。除了主席和副主席由瑞典政府任命之外,董事們選舉基金會的董事會成員。董事會的其他主要任務是審查董事會的年度報告和審計師的財務報告,審查和批準董事會當年的工作。

基金會董事會由五名主任和三名副主任組成。他們從董事會成員中選出壹名執行董事。理事會的主要任務是管理基金會的基金和其他財產。

執行主任是基金會的首席執行官。他負責起草基金會投資政策的基本方向,就投資和人事問題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管理基金會的各種財產。他還負責安排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盛大頒獎儀式。在五位執行董事中,最傑出的是ragnar Sohlman,他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生前的朋友和合作者,也是他遺囑的執行人之壹。從基金會成立之初直到1948年去世,蘇爾曼先生在基金會中擔任過不同的職務。應該說,他在工作中始終貫徹了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精神。基金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他在執行這壹遺囑時的認真熱情和奉獻精神。隨著他的去世,最後壹個將基金會與捐贈者聯系起來的人已經不存在了。

自1926年起,基金會在斯德哥爾摩有了自己的辦公大樓,即斯圖亞特街14號的諾貝爾大樓。

從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的遺產中得到的錢總計超過3100萬瑞士克朗。根據章程,這筆錢的大部分將作為“主要基金”(即獎金基金,約2800萬克朗),其余部分將用於設立“建築基金”(每年頒獎典禮使用的行政大樓和大廳的租金)和“組織基金”。五個獎金部門各有壹筆“組織基金”,用於支付各自諾貝爾學會的組織費用。

主基金的成長是通過每年將其當年凈收入的十分之壹作為追加資金,通過未分配紅利的利息,以及將這些未分配紅利的全部或部分(不少於三分之壹)作為資本交付給主基金來實現的。每年主基金的凈收入會扣除上面提到的十分之壹,然後平均分成五份,交給獎金發放機構使用。每個頒獎機構將保留四分之壹的份額作為與頒獎有關的費用,其余的交給各自的諾貝爾學會,每份的四分之三構成獎金。

頒發各種獎金的部門,除了組織經費外,還有“專用基金”和“儲蓄基金”可供支配,作為規定範圍內某些特殊用途的開支。

所有資金和其他財產都歸諾貝爾基金會所有並由其管理。

總之,扣除主基金收入的32.5%(即追加資本的10%,加上剩余90%的25%作為獎金部門的經費),分成五等份,就是每年諾貝爾獎的頒發金額。1901年頒發的第壹個獎項是每個150,800克朗。目前獎金面值高70%左右,實際價值低很多。從1946年開始,基金會的財產和收入除了當地的房地產稅以外,都是免稅的。在此之前,* * *繳納的稅款總額達1350萬瑞典克朗。據了解,無論是法律上還是事實上,獲獎者所在國家都是免征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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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每筆獎金的數額為壹百萬瑞典克朗,相當於1901年的6.63倍。——譯者註

自然,基金會的投資政策應該把保持和增加其資金以增加獎金數額作為第壹重要因素。遺囑本身指示遺囑執行人將剩余財產投資於“安全證券”,從而形成了諾貝爾基金。在1901年最初為董事會制定的投資規則中,“安全證券”壹詞被解釋為金邊證券或由這種證券或房地產擔保的貸款,主要在瑞典和挪威發行或存在。由於兩次世界大戰及其經濟和金融後果引起的變化,需要根據現有的經濟條件和趨勢重新解釋“安全證券”壹詞。因此,在基金董事會的要求下,已經逐步放寬了原有的投資限制。根據這種情況,自1958年以來,基金會原則上不僅可以投資證券和擔保貸款。

投資,也可以自由投資房地產或股票。

然而,對外國股票投資的壹些限制仍然存在。這些變化的目的是盡可能地保護資本和收入。這樣獎金就不會因為貨幣貶值而減少,也能承受貸款市場利率的降低而不減少這個資本。該基金會主要將其資金投資於瑞典和挪威。在某種程度上,他們也在其他國家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