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收現付式,這種籌資模式適用於大部分社會保障計劃,要求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該籌資模式的特點是國民收入在不同群體間進行轉移支付;
2、完全積累,這種籌資模式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計劃、住房公積金計劃、教育投資計劃等。要求以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基金。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儲蓄積累,即現時籌資為將來之用,資金沈澱形成基金;
3、部分積累模式,這是壹種把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也比較適用於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計劃。這種籌資模式的特點是不同主體間的轉移支付與自身收入延期支付並存。
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來源大概有以下5種:
1、單位和在職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2、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
3、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運營收入;
4、按照有關辦法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5、財政補貼收入。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實行基金式的實目的在於將在職職工壹部分用於眼前消費的收入通過養老基金的投資用於有助於經濟發展的投資項目,以增加未來社會向老年人提供物質產品的能力。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十四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資收益、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分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