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要是醫保參保人員
2、必須要是之前使用壹代靶向藥物耐藥並且經過基因檢測,確認是EGFRT790M突變的陽性的晚期或是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奧希替尼是第三代的肺癌靶向治療藥物,其主要是針對之前使用特羅凱或是易瑞沙治療,但是出現耐藥並且有T790M突變的晚期或是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臨床上,將奧希替尼與貝伐珠單抗聯合治療,能降低腫瘤中VEGF表達,改善腫瘤微環境,增強抑制EGFR下遊信號通路激活而實現的。奧希替尼在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方面,每天僅需要服用壹次,每次80毫克,患者壹直可以吃到疾病出現進展或是發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應。對其用藥,最好是每天同壹時間,進餐或是空腹服用都可以奧希替尼是靶向藥物,產生的副作用也比較少,最常見的就是腹瀉、皮疹、便秘、口腔潰瘍、肝功能異常等。奧希替尼的問世,讓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有了新的治療選擇,也讓患者有了生存的希望。
奧希替尼壹線適應證納入醫保、二線適應證續約成功,且大幅降價64%,日治療自付費用低至55.8元(按照醫保報銷70%計算,各地政策略有不同)。_奧希替尼在醫保藥物裏面屬於乙類,乙類醫保藥物是先由參保人員自付壹定比例的治療費用之後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乙類醫保藥物的報銷比例是在60%左右,所以通過醫保報銷奧希替尼還是可以減輕患者的經濟壓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壹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