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退伍後公積金去哪了?
退役軍人離開部隊時首先要將自己所在的團以上部門出具的“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交由戶籍地(或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由社保局將“回執單”返還本人或郵寄到原部隊,待部隊將基金支付到社保基金專用賬戶後,由部隊郵寄或本人持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到退伍安置地或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含單位參保或個人自己繳費)。退役軍人離開部隊時首先要將自己所在的團以上部門出具的“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交由戶籍地(或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準備資料:首先要準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妳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妳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壹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修訂)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準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