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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內部結構

根據上述職責,共有28項: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的日常運作;承辦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

(二)投資計劃處(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稽察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主導產業布局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技術改造的政策和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重大工業項目投資計劃並組織推進;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支持企業發展和重點項目建設的投資政策,歸口管理全市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負責提出市財政工業發展資金的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編制年度資金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申報進口設備免稅等國家財稅政策相關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

(三)經濟運行處(市煤、電、油、水、氣運輸協調辦公室)。

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動態運行情況,進行預警預測,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制定全市年度工業經濟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的目標管理,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全市煤、電、油、水、氣運輸供應的日常監測、分析、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各類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存和管理,提出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工傷調查、工業安全和國防動員。

(四)省企業辦(市軍工辦、市航空工業發展辦)。

協調處理駐沈省(軍)企與市政府部門的關系;指導省(軍)企事業單位和沈陽高校(院)所屬企業制定發展規劃;開展沈陽省屬(軍工)企業項目服務和管理;協調解決地方企業承擔的擁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供地方保障條件;貫徹國家軍事政策;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協調省(軍)企業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民用航空航天產業發展規劃,支持民用航空航天產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民用航空航天產業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負責協調駐沈陽軍區、民航行政部門、航空公司和機場;負責協調航天企業主管部門推進企業改革重組轉型,加快企業發展,促進航天企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

(5)紡織建材辦公室。

負責全市紡織建材行業的管理;制定行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組織實施國家行業規範和法規;組織行業技術創新活動;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預測;負責組織協調行業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

(6)冶金處(市冶金工業發展辦公室、市稀土應用推廣辦公室)。

負責全市冶金行業的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行業規範、法規和技術標準,貫徹國家和省行業發展政策,制定地方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業重大項目的招商工作;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參與重大冶金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和推動項目建設;組織工業技術創新活動,促進工業技術進步;負責稀土應用推廣。

(7)輕工業部。

負責全市輕工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政策、規劃和地方行業技術標準,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負責組織協調行業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參與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工業技術創新活動,促進工業技術進步。

(八)科技司(重大技術裝備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的規劃和政策;指導和協調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負責市企業技術創新重點項目計劃的編制和項目管理;組織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指導和協調本市企業的重點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工業設計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指導和推動全市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制定及質量管理。

(九)培訓部(市企業引進智力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與相關部門合作,預測工業和信息產業人才需求;負責本系統幹部的培訓。

(10)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司。

指導全市工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研究提出資源綜合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節能節水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的推進工作;組織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節能執法的監督管理。

(11)經濟辦公廳。

分析國內外工業發展的趨勢和動向,組織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對年度研究課題的總體安排提出建議;參與重大綜合性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組織起草市級調研;承擔政策和理論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委員會的全面文字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

(12)國際合作辦公室。

參與制定工業企業和信息產業利用外資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劃並組織實施利用外資的重點領域和項目;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外商投資工業和信息產業項目及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的管理;促進本市工業和信息產業與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工業企業境外M&A項目的管理和監督。

(13)產業政策司(政策法規司)。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參與全市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及相關政策研究;負責鑄造、鍛造、熱處理、電鍍等工廠的規範管理;負責委員會的法律工作;負責組織經濟與信息系統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十四)電力管理處(市電力辦)。

制定全市電力行業管理規章制度,依法行使全市電力管理職責;參與熱電聯產電力和熱力的價格調整和監督管理;監督分析電力運行形勢,平衡電力資源,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等重大問題,監督電力調度機構,協調燃料等生產要素供應;負責電力行業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規範電力市場秩序;指導全市節電工作,組織電力需求管理;負責農村電力的行政管理;負責熱電聯產發電機組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電力業務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十五)市鹽業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食鹽專營政策和國家、省鹽業法律法規;負責食鹽定點生產、加工和批發企業的管理;監督檢查食鹽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向國家和省繳納各種費用;規範和整頓食鹽市場流通秩序,指導鹽政檢查;指導和監督新民、遼中、法庫、康平縣(市)鹽業管理和檢查工作。

(16)工業信息辦公室。

指導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制定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重點項目進行規劃、管理和論證;集中管理工業信息化專項資金;促進工業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享用,推動信息技術在工業中的普及和應用;組織實施示範基地開發建設,推進工業企業信息化,開展工業信息化對外交流與合作。

(17)電子信息辦公室。

負責制定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管理,指導行業合理布局和引導產品結構調整;推進重大電子信息產品制造項目建設,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和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生產,推進電子信息產品制造基地和園區建設;集中管理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對軍用電子設備實施行業管理;電子信息產品市場的宏觀管理;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參與組織行業招商和對外交流。

(18)軟件服務司。

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引導軟件產業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和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軟件服務業的發展;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技術的發展。

(十九)信息推廣部。

制定全市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工程,促進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推動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協調通信產業發展,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引導和推動信息技術在社會公共事業、社區管理服務、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農村等領域的應用。

(二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負責委托的行政審批。制定無線電頻譜規劃,合理開發利用頻譜資源;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和管理;指配無線電臺(站)的頻率和呼號,發放無線電臺執照;負責無線電臺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幹擾調查,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項,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管理;協調和處理軍地之間的無線電管理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市汽車工業發展辦公室

(二十壹)汽車主機項目部。

負責擬訂全市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汽車產業政策和有關技術法規,負責擬定全市汽車產業整體布局和投資計劃;負責全市機動車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管理相關工作,並對行業內企業生產情況進行日常監管;負責全市機動車生產企業新建和擴能項目的初審;負責組織協調整車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統計分析和預測。

(二十二)汽車配件辦公室。

負責起草全市汽車零部件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重點領域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行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目標;指導行業內企業執行國家頒布的行業技術標準和法規;組織實施汽車零部件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指導和協調汽車零部件企業的資產重組、合資合作。

市政裝備制造業發展辦公室

(二十三)成套機械設備。

擬訂機械裝備制造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中央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政策,爭取國家支持;負責組織協調機械裝備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負責協調成套工程和機械設備;協調重大機械技術裝備的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負責重大機械項目的立項、論證、篩選、組織、協調和服務。

(二十四)機械設備項目部。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機械裝備項目的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和產品配套合作;負責重大機械設備項目的立項、論證和篩選,以及項目確定後的跟蹤檢查、組織、協調和服務。

市醫藥化工發展辦公室

(25)石化部。

負責全市石油化工行業的管理;制定行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工業企業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工業技術創新活動,推動工業技術進步;負責組織協調行業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參與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預測;承諾執行《化學武器公約》。

(二十六)醫藥司。

負責全市醫藥行業的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行業規範和法規,制定醫藥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組織協調行業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參與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促進工業技術進步和產品結構調整;負責專項中藥材和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的管理。

(27)財務審計局。

負責委屬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委屬和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28)人事部。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委托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和監察部: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

老幹部局

(1)辦公廳。

負責貫徹執行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擬定離退休幹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幹部的工資管理和局級以下離退休幹部的檔案管理;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集體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

(二)壹級離休幹部。

負責原市經委、原市信息產業局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兩位退休幹部。

負責原輕工業和紡織工業辦公室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配備定額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編制215。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紀檢組長1人,市汽車產業發展辦公室專職主任(副局級)1人,市裝備制造發展辦公室專職主任(副局級)1人,市醫藥化工發展辦公室專職主任(副局級)1人,老幹部。正處級領導33人(其中老幹部局局長3人,黨委專職副書記1人,監察室主任1人),副處級領導30人。

政府有25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