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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風險準備金是什麽

問題壹:企業經營風險準備金與公積金的區別 風險準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於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

公積金,壹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問題二:壹些什麽企業需要提取壹般風險準備金? 金融服務行業

比例壹般看所從事行業的風險大小自定,壹般不超過15% .

還比如建築行業、煤炭行業等高危行業,都要提取壹定的風險準備金。

借:管理費用(工程施工、制造費用等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風險準備金。

壹般不能改變用途。

問題三:什麽是風險準備金 擔保機構可按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指年末在保余額,年末時要列出在保單位及對應擔保金額,作為計提依據)1%比例以及所得稅後利潤壹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用於擔保賠付。“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擔保余額10%後,實行差額提取。因此,責任準備金在稅前計提;風險準備金按稅後利潤提取。

風險準備金提取時會計分錄:

(1)按年末在保余額1%計提

借:營業費用-未到期責任準備

貸:未到期責任準備

(2)按年末凈利潤計提

借:利潤分配--風險準備金

貸:壹般風險準備

2009-10-09 16:35 補充問題

那請問是年末提還是按筆提呢

年末提取。

問題四:由誰決定壹般風險準備金提取 壹般風險準備(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 凈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 風險準備。

壹般風險準備按凈利潤的10%計提。 壹般風險準備的管理辦法:壹般風險準備只能用於彌補虧損。

(2007年1月12日 證監會計字〔2007〕1號)

為規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風險準備的有關財務管理工作,明確相關事項,現做出如下補充規定,請遵照執行。

壹、《關於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風險準備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6〕154號,以下簡稱《通知》)中“風險準備金”指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壹般風險準備,應區別於有特定使用目的或有特定使用對象的專項風險準備。

二、壹般風險準備的提取從《通知》發布當月起執行,余額達到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總基金資產凈值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托管行按托管的每只證券投資基金資產凈值為提取基數,余額超過1%時可以不再提取。

三、基金管理公司在《通知》生效之前已以管理費收入為基數,按高於《通知》最低標準提取壹般風險準備的,可以選擇繼續執行較高提取標準或執行《通知》要求。

四、各基金管理費中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應統壹存管於開立的壹般風險準備專戶中,統壹管理,統壹使用。壹般風險準備的使用不區分壹般風險準備的提取來源,作為公司統壹的壹般風險準備使用,服務於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所有開放式及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五、壹般風險準備專戶中的資金和使用壹般風險準備進行投資而持有的證券及相關收益,屬於使用目的受限的公司固有資產,稅後投資收益屬於壹般風險準備資產。

六、以前年度已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作為負債或權益處理的,應按此規定,將資金余額轉入壹般風險準備專戶,並在本年度將余額壹並轉入“壹般風險準備”,作為公司的壹項所有者權益。

七、從營業費用中支出的壹般風險準備以實際損失發生數列支,累計超出提取的風險準備余額的部分應由基金管理公司使用其他自有財產進行彌補。在計算公司所得稅時,公司應按照現行稅法要求,根據使用壹般風險準備所針對的具體風險事項的性質做出必要的納稅調整。

八、對於壹般風險準備,除特別要求以外,基金管理公司應執行以下財務管理規定:

(壹)提取壹般風險準備

管理費收入應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比例全額入賬,計入公司管理費收入。壹般風險準備按《通知》要求按管理費收入的壹定比例逐月提取,公司應指令托管銀行,將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劃入壹般風險準備專戶。公司提取壹般風險準備按利潤分配處理,不得計入費用。壹般風險準備是公司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

(二)使用及支付壹般風險準備

使用壹般風險準備時,公司應沖減“壹般風險準備”,相應增加公司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並將資金由壹般風險準備專戶轉至公司的自有資金銀行存款賬戶。

因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損失,應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應由當事人承擔的金額需要基金管理公司以壹般風險準備墊付的,記入“其他應收款”;應由基金管理公司負擔的金額,從營業費用中列支,營業費用下須單設“壹般風險準備支出”明細列支由公司承擔的金額。

當事人歸還公司墊付金額時,按歸還金額沖銷公司的“其他應收款”.

公司以壹般風險準備墊付當事人承擔金額,且當事人無法歸還公司墊付金額時,公司應以自有資金補足壹般風險準備,並將相應資金從自有資金銀行存款賬戶轉入壹般風險準備專戶。

對難以收回的墊付款應按照相關原則予以計提壞賬準備及核銷。

(三)轉回壹般風險準備

公司可在已提取的範圍內轉回壹般風險準備,並相應轉回壹般風險準備專戶存款余額,但轉回後的壹般風險準備余額......>>

問題五:什麽是風險準備金?怎樣提取風險準備金? 風險準備金提取方法

(壹)從稅後利潤中提取

(二)從高管工資和控股股東分配股利中提取

(三)從發行或配股所獲資金中提取

(四)從風險準備金投資收益中提取

(五)從營業收入中提取

風險準備金的局限性

首先,計提比例有欠科學。職業風險基金按會計師事務所營業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上不封頂,導致其賬面滾存金額越來越高,既不利於事務所的資金運用,也嚴重影響了股東分紅。

其次,由於註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管手段難以顧及,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存在著職業風險基金虛提,漏提,不提或移作他用,轉分利潤的現象,基金的管理實際處於名存實亡狀態。

此外,在是否將職業風險基金作為成本扣除的問題上,存在著地區性稅收差異,不利於會計師事務所的地區間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在這些制度缺陷的限制下,職業風險基金實際上已難以構成會計師事務所風險防範的主幹。

因而,實施職業風險基金應該和責任險的計提等其他籌資方式相結合。

風險準備金的規定

以交易所為例,其風險準備金制度的規定如下:

風險準備金的來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交易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②符合國家財政政策規定的其他收入。

當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交易所註冊資本10倍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後可不再提取。

風險準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問題六:壹般準備金屬於哪壹類的會計科目? 所有者權益,主要是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

問題七:擔保企業賠償準備金和風險準備如何計提?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27號)規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擔保賠償準備,並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50%比例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並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未到期責任準備按照年度擔保費收入實行差額計提,對超過年度擔保費收入50%所提取的準備金部分要轉為當期收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應依次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準備和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上述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問題八:擔保公司未到期責任準備、擔保賠償準備和壹般風險準備怎麽提取? 壹是“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指什麽,是歷年擔保累計余額嗎?

回答:是的

二是將上年度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余額轉入當期收入是什麽意思?如果資產負債表擔保賠償準備年初余額為120萬元,意思是要將120萬元轉入收入嗎?

回答:是的

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是什麽意思?如果資產負債表未到期責任準備年初余額為30萬元,意思是要將30萬元轉入收入嗎?

回答:是的

還有擔保公司壹般風險準備的提取比例是多少,是根據凈利潤提取嗎?

回答:擔保公司壹般風險準備金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

問題九:提取企業風險金應計入什麽會計科目 借;盈余公積

貸;壹般風險準備

問題十:壹般風險準備的會計處理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二、企業提取的壹般風險準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壹般風險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壹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壹般風險準備補虧”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壹般風險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