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兒童傷害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所以傷害不是“意外”。為了防止兒童受傷,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對於家長來說,必須實現有效的關心和陪伴,必須幫助孩子評估、識別和消除環境中的安全隱患,積極正確地使用兒童相關安全產品。另外,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識。
兒童溺水和道路交通傷害是我國兒童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溺水是無聲的,而且發生的很快。只要有水,孩子就有可能溺水,所以壹定要幫助孩子消除這些安全隱患,包括家裏的浴缸、臉盆、水桶,把剩余的水及時倒掉,壹定要蓋好。如果孩子去遊泳,壹定要去配有正規資質救生員的地方遊泳,不要去野外、危險、不安全的水域或水體遊泳。即使有救生員,家長也要告訴孩子壹定要在救生員的視線內,告訴孩子沒有深水證書不要在深水區冒險,不要讓孩子高估自己的遊泳技術。開放水域必須有醒目的警告標誌。孩子遊泳前要做熱身運動,不要在水中做危險動作,身體不適時也不要遊泳,包括餓了、飽了,或者太困太累。即使在遊泳池遊泳,未成年人也應由父母或同伴陪同。如果他們在遊泳過程中感到不適,壹定要及時向同伴或父母或救生員發出信號,盡快脫離水面,以免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進行水上活動時,必須正確穿著救生衣。如果孩子發現同伴或其他人溺水,壹定不要下水自救。孩子應該做的是及時呼救。如果情況允許,他們可以從岸上找壹些可能幫助溺水者的物品,扔出去幫助他漂浮,但壹定不能下水自救。4-8歲的孩子可以學習壹些遊泳技巧,家長可以做到。
關於兒童道路交通傷害問題,最基本的原則是人人都要遵守規則,杜絕違法行為。家長壹定要加強監管,遵守規則。12周歲以下兒童不要坐在副駕駛,不要直接給孩子系成人安全帶,不要在車上抱孩子。發生碰撞時,大人無法抱住孩子,突然打開的安全氣囊產生的巨大力量是孩子嬌嫩的身體無法承受的打擊,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傷害。即使是短途旅行,也壹定要把孩子放在後座,讓他佩戴安全正規的兒童安全約束系統,包括兒童。
不管多長時間,不要把孩子壹個人留在車裏。不要心存僥幸,很可能會傷害到孩子。開車前,司機壹定要看看車旁邊有沒有小孩在玩。電動自行車停好後,他要拔掉鑰匙,把車放在正規的地方充電。另外,不要帶很多人。
不建議兒童操作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不要用這兩個做交通工具,因為對孩子來說很不安全。”最後,中國疾控中心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最近推出的預防兒童傷害的九個字送給家長,“正確觀看、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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